撫順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撫順市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設立方案的通知
撫順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撫順市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設立方案的通知
撫政發〔2016〕1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沈撫新城、石化新城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現將《撫順市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設立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撫順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5日
撫順市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設立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精神,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全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升級,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現就設立撫順市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以下簡稱“引導基金”)提出如下方案。
一、總體目標
(一)建立完善的引導基金運行體系。政府設立引導基金,并通過公開、公平的市場化管理機制,引導社會資本合作,構建財政資金和社會資本共同支持創業創新和產業發展的新模式。引導基金通過轉讓退出等方式,滾動發展,放大財政資金效應,使財政資金持續發揮作用,實現財政資金由引導基金到股權投資基金、再由股權投資基金到具體項目的運行體系,逐級放大基金規模和投資規模,實現多級放大。逐步完善引導基金政策體系、制度體系、融資體系、監管和預警體系。
(二)引導設立各類股權投資基金。引導基金采取參與投資等方式,吸引募集社會資本參與組建若干支股權投資基金(包括但不僅限于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和產業金融投資基金),主要參與在我市登記設立并申請引導基金扶持的各類股權投資基金企業。
(三)創新政府投資方式。引導基金通過參股設立專業領域的股權投資基金體現政府的政策導向。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新興產業創投計劃和產業轉型升級,鼓勵創業投資更多地向創業企業起步成長的前端延伸,支持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進一步提高創新驅動能力,促進全市三次產業優化升級,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步伐。
二、引導基金的設立與管理
(一)引導基金的設立。引導基金自2016年起設立,總規模10億元,分三期投入,首期規模設定為3億元人民幣,其中,30%資金用于創業投資引導基金,70%資金用于產業投資引導基金和產業金融投資基金。首期預計吸收社會資本12-20億元人民幣,其中,創業投資基金總規模4-5億元人民幣,產業投資基金總規模8-15億人民幣。
引導基金滾動使用,采取參與投資等方式,設立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和產業金融投資基金等股權投資基金。近期擬設立2支創業投資基金,2-3支產業投資基金,以后根據實際情況逐步增加。
(二)引導基金的資金來源。
1.支持產業發展的各類財政性專項資金和產業發展資金;
2.市財政公共預算安排;
3.市國有資本經營收益;
4.上級補助資金;
5.引導基金的投資收益;
6.閑置資金存放銀行或購買國債所得的利息收益;
7.個人、企業或社會機構無償捐贈的資金;
8.其他交由引導基金使用的資金;
9.首期基金投入3億元人民幣,由市財政局籌集。
(三)引導基金運作原則。
1.協同聯動、銜接放大。引導基金要按照全市發展戰略與國家、省戰略相一致的要求,與國家、省設立的各類引導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相銜接。在基金設立和項目投資過程中,廣泛吸引各類社會資本。由引導基金到股權投資基金、再由股權投資基金到具體項目,吸引社會資本和信貸資源,逐級放大基金規模和投資規模,實現多級放大。
2.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引導基金要充分發揮政府導向作用,投向符合結構調整優化升級的戰略發展投資項目,各類基金由專業管理機構運營,投資決策、投后管理和退出都要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實現可持續發展。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決策考核機制、風險寬容機制和適當讓利機制,有效防范風險。
3.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引導基金立足于當前全市產業結構調整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支持一批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未來著重培育一大批創新型企業,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建立完善的優化經濟結構支撐體系,拓寬資金來源,提高全市資金、資產和資源的配置效益,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4.調動資源、發揮優勢。鼓勵通過收益變現和再投入,吸引社會資本,以跟進投資方式,配合引導基金共同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升級。支持、鼓勵國有大型企業共同形成合力。
(四)引導基金管理機構。
1.撫順市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引導基金重大事項的決策,確定引導基金投資方向、投資原則,審議、批準引導基金管理辦法、年度投資計劃和發展報告、各類擬組建基金設立、引導基金運用績效和風險評價報告,各類投資基金運作年度審計報告等。
2.撫順市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專家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引導基金專家評審委員會”)。引導基金專家評審委員會由政府相關部門、行業協會和社會專家共同組成,并建立專家庫。其中,行業、法律、財務和社會專家不少于半數,對引導基金支持組建的各類基金方案進行獨立評審,主要包括基金及其管理機構的既往業績、擬定投向、資本募集、管理架構、風險控制等,提出具體意見和建議,確保引導基金使用的民主性和科學性。引導基金專家評審委員會的評審結果,要報請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進行決策。市發展改革委根據管理委員會決策授權組建專家評審委員會。管理中心提出專家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的標準,提出并審查候選人名單,報市發展改革委組建專家庫。
3.出資人代表。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范設立與運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6〕116號)要求,在撫順市城建資金管理辦公室(撫順市城建投資有限公司)設立引導基金管理中心,負責引導基金的日常管理與運作事務,作為出資人代表,對參股投資基金履行出資人權力,并負責相關管理事務。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授權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對其進行指導和管理。
4.托管機構。由引導基金管理中心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一家或幾家商業銀行作為金融托管機構,負責存管引導基金參與設立的各類投資基金。托管機構通過政府采購招標由管理委員會確定后,同引導基金管理中心簽署服務協議。
三、引導基金的投向和投資運作模式
(一)投資設立創業投資基金。
1.運作模式。通過參與投資方式與社會資本合作發起設立創業投資基金,或通過增資方式參與現有創業投資基金,支持小企業發展。引導基金占創業投資基金總規模的比例不超過20%,不成為基金的第一大股東,其余由其他發起人募集出資?;鸸芾砉境鲑Y不低于300萬元。創業投資基金投資于約定產業領域的資金比例不低于基金總規模的60%;投資于市內的資金比例不低于基金總規模60%;投資于初創期、早中期項目的出資額不低于引導基金出資額的2倍。具體比例與金額可在創業投資基金設立時協商確定。
2.投向。主要是國家、省和我市確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技術產業領域項目,重點投向具備原始創新、集成創新、消化吸收再創新等屬性,處于初創期、早中期的創新型企業。
(二)投資設立產業投資基金。
1.運作模式。通過參與投資、跟投等方式對接先進制造業產業投資基金等國家和省設立的各類產業基金,支持大企業發展。通過吸收募集社會資本和金融資源,根據我市一、二、三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升級需要,組建若干只重點產業投資基金。對其中規模較大的,可實行承諾制,分期募集,基金首期實際到位資金為基金總規模的30%。按照不超過引導基金總規模60%的比例,采取直接股權投資(包括優先股、可轉債以及上市公司的定向增發、并購重組等)參與已經設立的重點行業(區域)投資基金。
2.投向。重點支持全市振興發展、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升級、裝備制造業走出去、農業轉型升級、健康養老和文化產業、環保和新能源、城區老工業區和獨立工礦區搬遷改造、軍民融合、現代服務業、現代物流、大宗商品交易、農產品現代流通、重大旅游設施等領域的投資項目。
(三)投資設立產業金融投資基金。
1.運作模式。通過與社會資本、金融資本合作,引導、配置、整合金融資源設立金融產業投資基金,投資產業金融體系,推進金融與產業的深度融合,增強金融業整體實力。產業金融投資基金的運作模式參照產業投資基金的模式操作。
2.投向。重點支持專業化金融租賃、消費金融、融資擔保、金融交易平臺等產業金融領域的投資項目。
四、引導基金的退出機制
引導基金的投資期限一般為7年左右,可按照約定或協商通過股東回購、股權轉讓、到期清算等方式實現退出。
五、組織實施
引導基金擬于2016年設立,首期規模設定為3億元人民幣。實施步驟如下:
(一)印發引導基金管理辦法。
經撫順市政府審議通過后,由市政府辦公廳印發《撫順市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并依據此辦法啟動引導基金設立工作。
(二)設立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和引導基金專家評審委員會、出資人代表,確定托管機構。
1.設立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為加強對引導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市政府設立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組成人員及成員單位職責見“附件”)。
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一般每半年舉行一次會議,有特殊需要時,可以臨時召集會議。
2.設立引導基金專家評審委員會等其他機構。市發展改革委根據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決策授權組建引導基金專家評審委員會,并建立專家庫。授權撫順市城建資金管理辦公室(撫順市城建投資有限公司)設立引導基金管理中心作為出資人代表。引導基金管理中心通過招投標方式選擇一家或幾家具有相關經驗的商業銀行作為金融托管機構。
(三)已成立創業基金與省引導基金的申報對接。
按照省引導基金管理辦法的要求,加快撫順市國拓龍晟創業投資基金與省引導基金的申報工作。
(四)公開征集新設股權投資基金。
按照引導基金年度投資計劃,引導基金管理中心在《撫順市發展改革委網站》及有關媒體上向社會公開征集申請與引導基金合作的股權投資基金企業,明確提出申報條件和程序,組織項目申報工作。
(五)審核確定引導基金合作對象。
按照管理辦法要求,對擬成立基金的設立方案進行評審。
1.申請:申請人向引導基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請投資方案;
2.受理:引導基金管理中心對申請投資方案進行盡職調查,結合網站公示反饋的意見,提出擬投資基金的盡職調查報告,提交專家委員會評審;
3.評審: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專家評審委員會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投資方案、引導基金管理中心提交的盡職調查報告進行獨立評審,專家評審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成員通過的評審結果作為決策依據;
4.公示:對評審通過的擬參與股權投資基金在《撫順市發展改革委網站》及有關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自然日;
5.決策:公示無異議,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將公示結果上報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根據專家評審委員會通過的評審結果對擬投資的基金方案做出決策,形成投資決策紀要。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根據紀要履行方案批準程序,引導基金管理中心負責具體實施;
6.資金撥付:在參股基金管理團隊完成參股基金的社會資金募集及根據基金相關協議約定完成到資工作后,引導基金受托管理機構將在收到管理團隊書面通知和其他社會資本足額繳款憑證后,向委員會辦公室申請撥付出資資金。
(六)前期意向基金申報辦法。初期擬新設創投基金1支,產業投資基金2-3支。對于前期已有意向的投資基金項目,按照基金管理辦法,統一納入征集申報,經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后,按程序決策。
附件
撫順市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
一、組成人員
主任委員:葛海鷹 市長
副主任委員:王潛 常務副市長
應中元 副市長
副市長
杜 鑫 副市長
蒲信子 副市長
劉忠瑞 副市長
成員:魏青陽 市政府副秘書長
王金華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田 旭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主任
金雅蘭 市科技局局長
于景森 市財政局局長
祁 瑋 市農委主任
崔曉麗 市服務業委副主任
趙鳳羚 市國資委主任
張 毅 市政府金融辦主任
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辦公室主任由王金華同志兼任。
二、成員單位職責
市發展改革委承擔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制定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組建專家庫及專家評審委員會、產業發展政策和重點領域、行業發展規劃。會同成員單位組織實施引導基金投資,組織設立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和產業金融投資基金。
市財政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引導基金出資人職責,根據管理委員會決策授權確定出資人代表、托管機構等引導基金管理機構。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制定引導基金年度預算,監督檢查投資資金使用情況,組織考核評價引導基金績效。管理委員會授權出資人代表建立項目儲備庫。
市政府金融辦負責指導產業金融投資基金投資運作。
創業投資基金由市科技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提出創業投資基金支持的領域及項目需求,報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經管理委員會批準后組織實施。
產業投資基金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提出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的領域及項目需求,報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經管理委員會批準后組織實施。
市國資委負責研究引導基金與國有企業合作成立產業基金的設立方案,確定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與我市引導基金開展合作。
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農委、市服務業委、市國資委、市政府金融辦按照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總體安排,遵循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意圖,提出各自領域的基金和項目需求,由市發展改革委匯總并組織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經管理委員會批準后組織實施。
市引導基金管理中心負責具體組織引導基金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