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鄉村
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撫政辦發〔2016〕50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沈撫新城、石化新城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0月14日
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
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切實筑牢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底,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全省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16〕3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堅持從“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和全市基本醫療衛生制度長遠建設出發,改革鄉村醫生服務模式和激勵機制,落實和完善鄉村醫生補償、養老和培養培訓政策,加強醫療衛生服務監管,穩定和優化鄉村醫生隊伍,全面提升村級醫療衛生服務水平。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力爭全市鄉村醫生總體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鄉村醫生合理待遇得到切實保障,基本建成一支數量合理、素質較高、適應需要、具備較強崗位勝任力并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的鄉村醫生隊伍,建立和實施基層首診、分級診療制度,更好保障農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服務。
二、鄉村醫生功能任務
(三)鄉村醫生職責。鄉村醫生(包括在村衛生室執業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下同),主要負責為農村居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規范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參與或協助專業公共機構落實重大公共衛生服務,按照規定及時報告傳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并協助做好處置工作;使用適宜藥物、適宜技術和中醫藥方法為農村居民提供疾病的初步診查和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診療,對危急重癥病人的初步現場急救和及時轉診服務;開展健康教育、預防保健以及協助新農合籌資等工作,并承擔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托的其他醫療衛生服務相關工作。(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列在首位為牽頭部門,下同)
(四)合理配置鄉村醫生。我市原則上按照每千服務人口不少于1名的標準配備鄉村醫生,保證每個村衛生室至少要有1名鄉村醫生執業。鄉鎮衛生院所在行政村原則上可不配備鄉村醫生。
通過開展鄉村醫生培訓項目,探索實施針對鄉村醫生的全科醫師轉崗培訓、助理全科醫生系統培訓、啟動新一輪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等工作,全面實施每萬名城鄉居民有3名全科醫生的目標。(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編委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區政府)
三、加強鄉村醫生管理
(五)嚴格鄉村醫生執業準入制度。在村衛生室執業的醫護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并按規定進行注冊。已取得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證書的鄉村醫生,按照規定進行執業注冊并在村衛生室執業。新進入村衛生室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原則上應當具備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對已取得農村醫學中等專業學歷的畢業生,但尚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可申請執業注冊,經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考核合格后,準予執業注冊,進入村衛生室執業。(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各縣區政府)
(六)嚴格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每個行政村須確定一所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所用藥物由所在鄉鎮的鄉鎮衛生院負責網上采購,全部藥品(中藥飲片除外)實行零差率銷售。(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各縣區政府)
(七)規劃鄉村醫生業務管理。縣(區)衛生計生局要按照《執業醫師法》、《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建立督查制度,加強鄉村醫生執業管理和服務質量監管。積極推進縣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對村衛生室建設、人員、業務、藥械、財務、績效考核實行統一管理,推進和落實醫療責任保險工作。對政策執行不力的村衛生室,給予通報批評;對鄉鎮衛生院組織和推進不力、審核不嚴,造成村衛生室基本藥物配備不達標、網下交易等行為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各縣區政府)
(八)規范開展鄉村醫生考核。縣(區)衛生計生局要在2016年 10月底前健全和完善鄉村醫生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并實施,由鄉鎮衛生院定期對鄉村醫生開展考核。原則上每年考核不少于2次,考核結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為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和財政補助發放的主要依據。建立鄉村醫生基本信息電子檔案,記錄鄉村醫生執業、聘用、培訓、考核、獎懲等情況。(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各縣區政府)
四、優化鄉村醫生學歷結構
(九)加強繼續教育。按照《全國鄉村醫生教育規劃(2011-2020年)》要求,切實加強鄉村醫生教育和培養工作。縣(區)衛生計生局、鄉鎮衛生院均要制定鄉村醫生繼續教育規劃,鼓勵符合條件的在崗鄉村醫生接受醫學學歷教育,提高整體學歷層次。(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各縣區政府)
(十)實施訂單定向培養。縣衛生計生局要掌握轄區鄉村醫生執業動態情況,探索鄉村醫生后備人才培養模式,從當地選拔優秀的青年后備人員進行定向培養,參加全省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對于參加免費培養的醫學生,縣衛生計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與之簽訂一定年限的服務協議,畢業后通過招聘考試,面向經濟欠發達地區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從事全科醫療工作,并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全科助理醫生培訓。對于部分鄉村醫生緊缺地區,可通過探索3年制中、高職或專科層次免費醫學生培養方式,培養中專、大專學歷醫學生充實到村衛生室。縣衛生計生局要在進修培訓、職稱培訓等方面予以傾斜。(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各縣區政府)
五、提高鄉村醫生崗位吸引力
(十一)拓寬鄉村醫生發展空間。在同等條件下,鄉鎮衛生院優先聘用獲得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進一步吸引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和醫學院校畢業生到村衛生室工作。進一步做好鄉村一體化管理工作,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的程序和要求聘用具有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計生委、市編委辦,各縣區政府)
(十二)規范開展鄉村醫生崗位培訓。縣(區)衛生計生局要結合制訂鄉村醫生年度培訓計劃,依托縣醫院、有條件的中心鄉鎮衛生院開展鄉村醫生崗位培訓。通過帶教、例會等形式對鄉村醫生進行免費培訓,并鼓勵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網上在線培訓。鄉村醫生每年接受免費培訓不少于2次,累計時間不少于2周;鄉村醫生每5年免費到縣醫院或有條件的中心鄉鎮衛生院脫產進修,進修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個月。有條件的縣區,可選派具有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到省級、市級醫院接受免費培訓。市衛生計生委要指定1—2所市級綜合醫院和中醫院承擔培訓任務。重點加強中醫藥知識和適宜技術的培訓,力爭我市每年參加培訓鄉村醫生不少于200人。開展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適宜技術推廣,通過授課,現場教學,發放教材、光盤等形式,每年推廣4—6種,力爭使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技術人員分別掌握不少于6項和3項的中醫適宜技術。在村衛生室工作的醫學院校本科畢業生,可優先參加全科醫學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
(十三)開展契約式服務。以鄉村醫生或由鄉鎮衛生院業務骨干(含全科醫生)和鄉村醫生組成團隊與農村居民簽訂一定期限的服務協議,建立相對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提供基本醫療衛生和約定的公共衛生服務,并按規定收取服務費。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分擔,具體標準和保障范圍由各縣區根據當地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簽約人群結構以及醫保基金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鼓勵鄉村醫生提供上門中醫診療服務。鄉村醫生提供簽約服務,除按規定收取服務費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費用。各縣區2016年下半年至少選擇1個鄉鎮開展試點,總結經驗后全面鋪開。(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區政府)
(十四)建立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制度。做好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的銜接。按照國家相關政策組織參加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取得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可以按規定參加醫師資格考試。(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六、保障鄉村醫生合理收入
(十五)切實落實鄉村醫生多渠道補償政策。
綜合考慮鄉村醫生工作的實際情況、服務能力和服務成本,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全面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一般診療費、新農合制度等各項財政補助政策,保障鄉村醫生合理的收入水平。
對于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根據核定的任務量和考核結果,據實撥付相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新增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重點向鄉村醫生傾斜,用于加強村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
對于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繼續通過設立一般診療費等措施,由醫保基金和個人分擔。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納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根據參保人群的需求狀況,也可考慮將個體診所納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對于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綜合考慮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償情況,給予定額補助,補助額度由縣區政府確定。(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區政府)
七、建立健全鄉村醫生養老政策
(十六)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與所屬地區政府辦鄉鎮衛生院實施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對其所招用的不在編工作人員,可采用勞務派遣用工形式,使其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按現行政策繳費和享受待遇。
對于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根據服務年限,采取補助等多種方式妥善解決其保障和生活困難問題,具體措施由各縣(區)政府結合實際并依據遼政辦發〔2015〕40號文件精神確定。(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八、改善鄉村醫生工作條件和執業環境
(十七)加強村衛生室建設。原則上,除鄉鎮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外,每個行政村應建有一個政府投資建設的標準化村衛生室。
2017年底前全市所有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實現以農村居民健康檔案為核心,居民健康卡為鏈接介質,在線應用全省統一開發并免費發放的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計劃生育、藥品管理、綜合管理六位一體的管理軟件,使鄉村醫生在線處理基本醫療、公共衛生、藥品管理、遠程會診、遠程培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即時結算管理和績效考核等業務,提高村衛生室的規范化服務水平,并借助省、市兩級平臺實現全省范圍內的資源共享。(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十八)建立鄉村醫生執業風險化解機制。
探索采取縣域內醫療衛生機構整體參加醫療責任保險等方式,積極化解鄉村醫生的執業風險,建立適合鄉村醫生特點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不斷改善鄉村醫生執業環境。(各縣區政府,市衛生計生委、市司法局)
九、加強組織領導
(一)細化實施方案。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將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統籌考慮、穩步推進。各縣區要在2016年底前制訂出 臺具體的實施辦法,并報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備案。
(二)落實資金投入。縣(區)政府要將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相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多元投入機制和考核評估機制,重點加強對財政資金落實、績效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和審計,各級財政要及時足額下撥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相關經費,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擠占。
(三)做好督導檢查。各級相關政府部門要建立協作機制,定期研究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工作,并采取綜合有力措施,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抓重點破難點,全面推進工作深入開展。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督查和通報機制,加強日常督促檢查,確保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同時,要切實維護鄉村醫生的合法權益,嚴禁以任何名義向鄉村醫生收取、攤派國家、省規定之外的費用。對在農村預防保健、醫療服務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績的鄉村醫生,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