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失效】
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 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失效】 撫政辦發〔2016〕4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沈撫新城、石化新城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和《遼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遼政辦發〔2016〕62號),建立有效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現就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嚴格規范勞動用工管理 (一)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各類企業應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履行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并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企業(包括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下同)要嚴格落實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制度,大力推行簡易勞動合同文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金融、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把企業勞動合同簽訂情況作為評價企業信用等級、信用貸款、獲得榮譽的一項重要內容。 (二)實行工程建設領域實名制用工管理。施工企業招用農民工必須實行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項目施工現場農民工的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編制施工現場所有勞務人員(包括直接招用和分包企業招用人員)用工手冊,記錄進場施工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碼、籍貫、工種、勞動考勤和工資支付等信息。對建設單位單獨發包的專項工程項目,由專業承包企業負責施工現場實名制管理。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企業要積極配合項目發包企業,做好施工現場農民工實名制管理。住房城鄉建設、交通、水務等行業主管部門應制定完善本行業工程建設項目用工實名制管理辦法,逐步實現信息化實名制管理,確保實名制用工落到實處。 (三)建立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在各項目段施工現場的醒目位置,設置工程信息告示牌和勞動者權益維護牌。信息告示牌要標明工程項目開發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工程項目部信息及負責人和勞資專管員姓名、聯系電話等內容。權益維護牌要明示勞動用工相關法律法規、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監察機構、行政主管部門、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機構、法律援助機構名稱、地址及咨詢、投訴電話等信息。住建部門和勞動監察機構要把施工企業設置工程信息告示牌和勞動者權益維護牌情況納入日常監管范圍,對拒絕設立或設置內容不全、不清的施工企業,責令限期整改,拒絕整改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二、規范工資支付行為管理 (一)明確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各類企業要依法向招用的農民工按月足額支付工資,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對沒有直接支付到農民工本人而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仍由該企業繼續承擔支付責任。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承擔清償責任。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 (二)落實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制度。實行農民工工資按月由銀行代發制度。施工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負責為直接招用的用工期限一個月以上的農民工申辦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嚴格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每月底前上交總承包企業審核。總承包企業審核通過后,委托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偝邪髽I要在施工現場按月公示工資劃入情況。施工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未按照規定為農民工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拒絕整改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三)全面落實工資支付月清月結制度。各類企業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遼寧省工資支付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以貨幣形式向農民工按月支付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企業負責編制直接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清單,書面記錄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姓名,經農民工本人、施工企業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上報施工總承包企業,總承包企業審核后,通過銀行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工資卡中。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將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書面記錄保存2年以上備查。工期不足1個月的短期或臨時性用工,施工企業應在工作任務完成當日或按日支付工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不定期通過銀行查詢總承包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如發現總承包企業超過一個月未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應認真核查拖欠原因,及時妥善處理解決。 三、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一)推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工料分離”制度,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兩條線撥付。施工總承包企業在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發建設單位應在工程款中單獨列支農民工工資款,在項目開工前,按照工程總造價的20%將人工費一次性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在銀行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若按照工程進度撥款,應按照工程進度價款的25%,向施工總承包企業開設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人工費。 項目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不定期通過開戶銀行查詢專用賬戶資金留存情況,當發現開發建設單位未按規定向工資專用賬戶撥付人工費時,可提請住房城鄉建設行政部門或交通、水務等行業主管部門向開發建設單位下達限期撥付通知。如開發建設單位確有困難,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可延期60日撥付。逾期仍不撥付的,發展改革部門不予批準新的投資建設項目立項,規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水務等部門將其列入不誠信名單。 專用賬戶中的資金只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不得挪作他用。 (二)實行差別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完善工資保證金制度,對新建、擴建、改建、維修工程,在工程項目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前都應按規定繳存工資保證金。交通、水務等行業的工程項目從2016年6月開始全面落實工資保證金制度,繳納辦法按照我市原工資保證金管理規定執行。 工資保證金實行差別化管理和繳存,對3年內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企業,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核實后,實行免交措施;對3年內發生過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但能自行解決或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整改后立即解決未造成社會影響的,按照原比例征繳;對3年內發生過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解決遲緩或拒絕整改,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企業,按照4%征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加強工資保證金的管理,嚴格規范工資保證金使用和退還辦法,確保資金安全。 (三)落實農民工工資應急周轉金制度。各級政府應設立農民工工資應急周轉金制度,建立應急周轉金賬戶,落實應急周轉資金,用于緊急情況下墊付農民工工資,確保社會穩定。縣(區)政府應急周轉金賬戶中資金不得少于1000萬元。 (四)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支付日常監控機制。強化部門聯動,加強日常監察執法,多渠道動態監控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擴大日常巡視檢查范圍,通過投訴舉報專查、書面審查、專項執法檢查等方式,全面掌握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對發現存在欠薪隱患的企業或工程項目,要責成相關企業或項目及時糾正整改,并列入重點監控對象,切實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住房城鄉建設、交通、水務、信訪、公安、工商、工會等部門組織應按照職責協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做好日常監控工作。維穩部門要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基層工會組織、派出所的作用,及時收集、匯總、傳遞欠薪信息,確保及早發現,及時處理。 (五)加強工程項目審批和工程款支付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要嚴格執行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制度,嚴禁先開工后補辦審批手續,對沒有資金來源或資金不落實的政府投資項目不予批準。政府投資項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業帶資承包的方式進行建設,并嚴禁將帶資承包有關內容寫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補充條款。 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開發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企業應按合同約定的計量周期或工程進度結算并支付工程款。對長期拖延工程結算或拖欠工程款的開發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交通、水務等部門不得批準其新項目的開工建設。 四、依法懲處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 (一)加強部門協作,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加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住房城鄉建設、交通、水務、信訪等部門執法合作,采取聯合檢查、聯合辦案、聯合督查、聯合接訪等方式,提高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查辦效能。實行處理農民工欠薪問題“首問負責制”,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訪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農民工欠薪問題舉報投訴的接待工作,指派專人負責。對屬于本部門負責的,要立即受理;對不屬于本部門負責的,要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移送。對有轉包、違法分包、掛靠行為的施工企業,住房城鄉建設、交通、水務等部門要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部門應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案件移交機制,明確移交程序和相關手續,確保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得到及時、有效查處;對于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公安機關應明確責任部門,及早介入,及時控制犯罪嫌疑人,有效防范欠薪逃匿和轉移財產等行為,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切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震懾作用。 (二)發揮調解仲裁制度優勢,及時調處欠薪爭議案件。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要加大案件分類處理力度,優先處理涉及農民工勞動爭議案件,切實發揮綠色通道作用,深入推行流動仲裁庭制度,向農民工爭議多發地派駐流動仲裁庭,采取現場立案、上門取證、現場調解等方式,為農民工維權提供便捷服務。暢通申請渠道,將立案審查制度改為立案登記制度,為農民工討薪及時登記立案,調解,裁決。 (三)加強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建設,實行欠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完善重大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制度,定期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欠薪嚴重企業名單,并按照《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失信黑名單企業懲戒聯動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遼政辦發〔2012〕37號)有關要求,將欠薪嚴重企業名單書面告知同級信用主管部門,通過“信用遼寧”網站及省信用主管部門指定的其他媒體,向全社會公開披露。 對被列入欠薪“黑名單”的失信企業,有關單位和組織要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失信企業聯合懲戒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遼政辦發〔2016〕11號)有關規定,核查失信企業記錄,對失信企業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注冊新企業、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獲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產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等方面依法給予限制或者實施市場禁入,使欠薪失信企業在全省范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 (四)健全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制定、完善因欠薪引發的突發性、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對因欠薪引發赴省進京上訪的群體性事件,縣(區)政府要迅速處置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維穩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組織、串聯越級集體上訪信息的監測監控,及時掌握信息動向,提前做好預防工作,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 新聞媒體應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客觀、公正報道;公安部門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違反治安管理規定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屬地監管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縣(區)政府作為本地區預防和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屬地責任,確保將欠薪問題解決在當地。市政府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納入到對縣(區)政府目標績效考核。對因政府領導責任不落實、部門監管責任不履行、相關人員工作不到位,導致本地重大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高發、頻發,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引發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要追究項目負責人責任。 (二)落實部門責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為組長的市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市政府議事機構,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農民工工作的決策部署,組織制定和審議全市農民工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組織推動全市農民工工作,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相關政策落實情況和任務完成情況,協調解決政策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局、市農委、市扶貧開發辦、市水務局、市服務業委、市文化廣電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國資委、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市安監局、市政府法制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委宣傳部、市信訪局、市中法、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國稅局、市統計局、中國人民銀行撫順市中心支行等32家單位分管領導同志為領導小組成員。 各縣(區)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各項工作,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依法受理并查處拖欠工資案件,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考核成員單位工作落實情況。 住房城鄉建設、交通、水務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督促企業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等制度規定,負責督辦經認定確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管理,嚴格審查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牽頭做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全過程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制度建立,立案偵辦,參與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等工作。 信訪部門負責拖欠農民工工資信訪問題接待調處、督辦,協調有關責任單位解決農民工合理訴求等工作。 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法律宣傳以及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等工作。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監管國有企業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措施,協調解決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工商部門負責依法查處職責范圍內的無照經營行為,并參與實施欠薪失信企業聯合懲戒工作。 工會組織負責對企業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加強法制宣傳,協調推動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中國人民銀行撫順市中心支行負責監管相關銀行做好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農民工個人工資銀行卡發放等工作,依法將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企業納入征信系統并實施聯合懲戒。 其他職能部門依照職責范圍,協助做好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 六、嚴肅責任追究 在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過程中,紀檢監察部門要對責任單位和職能部門進行監督,對參與積極性不高,工作組織落實不力,不認真履行職責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