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撫順市關停并轉破產企業職工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費發放實施方案的通知
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
印發撫順市關停并轉破產企業職工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費發放實施方案的通知
撫政辦發〔2016〕60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沈撫新城、石化新城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撫順市關停并轉破產企業職工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費發放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2月14日
撫順市關停并轉破產企業職工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費發放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積極推進我市關停并轉破產企業職工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費(簡稱退補費)獎勵政策的落實,加大我市拖欠退補費問題解決力度,按照省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發放范圍
具有我市城鎮戶籍、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居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在關停企業退休后未領取退補費的;
2. 因企業破產、轉制、撤銷、分流等原因與企業脫離勞動關系后退休,未領取退補費的。
二、發放標準
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每人一次性發放2000元(獨生子女死亡或者意外喪失勞動能力人員、有婚史未生養育人員一次性發放3000元)。
2017年1月1日后退休的,每人每月發放10元。
三、資金來源
中、省直企業獨立承擔發放拖欠退補費所需資金,對歷史拖欠原企業職工退補費進行發放,發放方式方法、啟動時間與政府同步。
市屬、縣(區)屬企業,因破產、改制、撤銷、分流等原因,與企業脫離勞動關系的退補費所需資金,按原企業的隸屬關系由破產資金和企業改革專項資金解決,無破產資金和企業改革專項資金的,由市、縣(區)政府按1:1比例共同承擔(各承擔50%)。
四、發放原則
根據《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意見》(遼政發〔2005〕15號)等規定,從我市退補費問題存在人員數量多、歷史拖欠久、資金額度大等實際出發,采取2016年以前退休的,按照退休時間順序分五個年度段,分別給予一次性發放2000元, 2017年新退休人員按每人每月10元標準發放。
具體發放原則:一是優先解決原則。優先一次性發放特殊人群的退補費。即2017年發放2016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特殊人群的退補費。特殊人群包括:退休后死亡人員、獨生子女死亡或者意外喪失勞動能力人員、有婚史未生養育人員。二是分年度解決原則。即2017年發放2005年以前退休人員退補費,2018年發放2006至2008年退休人員退補費,2019年發放2009至2011年退休人員退補費,2020年發放2012至2014年退休人員退補費,2021年發放2015至2016年退休人員退補費。三是新退休按月發放原則。從2017年起新退休的,退補費隨退休工資統一納入社保,按每人每月10元標準發放,不再產生新的拖欠。四是資金按責分擔原則。即按原企業隸屬關系,依據退補費發放責任主體,由中、省直企業、市、縣區政府分別承擔原則。
五、審批要件
1. 居民身份證;
2. 居民戶口簿;
3.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如遺失,可復印本人檔案中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相關審批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簽字蓋公章);
4. 結婚證(屬于再婚、離婚、喪偶的人員需提供離婚協議書(判決書)、公安部門(醫療衛生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5. 退休證(在關停企業退休的,需復印本人檔案中退休審批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簽字蓋公章);
6. 與企業脫離勞動關系合同或協議書(在關停企業退休、且未與企業脫離勞動關系人員除外);
7. 未領取退補費個人承諾說明。
六、發放程序
(一)個人申請。申請人持所需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社區(村)申請,填寫《撫順市關停企業退休人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費資格確認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一式3份,街道(鄉鎮)、縣區衛計局各存檔1份,本人1份),并提供本人養老保險職工電腦編號。
(二) 社區(村)初審。社區(村)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審核人(計生主任)、負責人(社區書記、村主任)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連同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上報所在街道(鄉鎮)衛生計生部門。
(三)街道(鄉鎮)衛生計生部門復審和信息系統錄入。街道(鄉鎮)衛生計生部門對社區(村)上報的材料進行復審,依據國資部門提供的企業名稱及隸屬關系分類,進行人員信息系統錄入。同時,導入經國資部門審核后的企業已發放和未發放退補費人員信息。最后,由審核人(計生專干)和分管領導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將申請人名冊及材料報縣區衛計局進行數據匯總。
(四)縣區政府審批??h區政府協調國資、人社等部門認定企業性質及隸屬關系,按照中直、省直、市屬、縣區屬進行匯總分類,并與經國資部門審核的相關企業已發放和未發放退補費人員信息和人社部門提供的人員信息進行比對、篩選,確定發放人員。經國資、人社等部門審核合格,加蓋公章后,縣區衛計局將人員名單、資金測算等數據信息上報給同級財政、人社部門,并上報市衛生計生委。
(五) 市衛生計生委匯總上報數據。市衛生計生委對各縣區上報確認的數據進行匯總,再次進行資金測算,并將匯總數據上報市財政局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六)資金發放。2016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人員,市及縣區財政部門按照相應的人數、標準和資金配比,將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隨退休人員養老金一并發放。各縣區政府負責轄區內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2017年1月1日以后退休人員退補費的發放工作,隨退休工資填寫《撫順市關停企業退休人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費資格確認申請表(每月10元標準)》,經衛生計生部門審核后,隨退休工資統一發放。
七、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為推進我市關停并轉破產企業職工退補費問題的解決,更好地協調開展工作,按照《中共撫順市委 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推進解決若干重大遺留問題責任分工的通知》(撫委〔2016〕10號)要求,成立退補費問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成員單位由市維穩辦、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政府法制辦、市衛生計生委、市國資委、市工商局、市地理信息局、市信訪局、市績效辦、各縣區政府、相關企業和市政府相關部門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衛生計生委,辦公室主任由市衛生計生委主任擔任。各縣區政府為轄區內落實協調解決退補費問題的責任主體。相關企業為本單位及隸屬本單位下屬企業解決退補費問題的責任主體。
具體職責分工:
市維穩辦:負責維穩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依法打擊違法行為,協助相關部門提供人員信息。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將2016年以前的關停并轉破產企業職工退補費納入社保系統統一發放,提供所有關停并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信息;2017年以后退休的,隨退休工資填寫《撫順市關停企業退休人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費資格確認申請表(每月10元標準)》,經衛生計生部門審核后,隨退休工資統一發放。
市財政局:負責籌措資金,做好預算決算,確保退補費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并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市政府法制辦:負責法律咨詢、指導等工作。
市衛生計生委:組織、協調、指導各縣區政府做好申領人員身份認定、登記、審核、數據統計、存檔及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匯總縣區數據向市財政提供相關資料。
市國資委:負責對企業隸屬關系,企業關停、破產、改制、撤銷、分流等情況以及是否發放退補費進行認定、審核、監督、匯總并提供上述企業及其發放和未發放退補費人員名單(包括與上級國資部門溝通核實中直、省直企業相關情況,指導下級國資部門及各縣區政府調查核實市屬、縣區屬企業相關情況)。
市工商局:負責對注(吊)銷企業進行認定并提供上述企業名單。
市地理信息局:負責依托市政務外網軟硬件資源,開展全市退補費統計發放信息平臺建設。
市信訪局:負責信訪接待、調處、督辦和研判工作。
市績效辦:負責將各縣區政府、相關部門及相關企業落實退補費工作納入全市績效目標管理系統進行考核。
各縣區政府:負責按屬地對各類企業的企業性質、隸屬關系、是否發放退補費及人員身份進行認定、信息錄入、審核把關、資金籌措發放、存檔、穩控等工作。
各相關企業:負責企業及原隸屬于企業的職工退補費人員核定、資金籌措發放、穩控等工作,并提供已發放和未發放退補費人員名單。
市政府相關部門(歷史上曾經擁有下屬企業的政府主管部門):負責對當時企業性質、隸屬關系、現狀進行確認,并提供已發放和未發放退補費人員名單。
八、監督考核
(一)將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及相關企業落實退補費工作情況納入全市績效目標管理系統進行考核。對工作中出現重大問題、造成社會影響的,要追究當地主要領導及相關部門、相關企業的責任。因審核確認錯誤致使多報、漏報問題嚴重的,要查明原因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對虛報、冒領、克扣、貪污、挪用、擠占退補費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負其責。各縣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企業要加強領導,周密安排,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把退補費發放工作落到實處。
(二)建立機制,統一歸檔。建立經常性溝通協調機制,定期召開協調會,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建立和完善資格確認、資金管理、資金發放與監督評估“四權分離”的運行機制。各縣區政府對申請資料做到一人一檔,按年度統一存檔,永久保存。
(三)統一政策,嚴格把關。按照有關政策條件規定嚴格審核把關,認真核實人員,不得擅自擴大政策范圍,做到有序開展,精準發放。
(四)公開透明,接受監督。各級政府要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確保退補費發放工作公開透明、公平公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