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撫順市交通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撫順市交通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撫政辦發〔2017〕3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撫順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撫順市交通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8月28日
撫順市交通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
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撫順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秘發〔2014〕18號),設立撫順市交通局(簡稱市交通局),局級,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轉變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相關職責。
(二)增加的職責。
承接國務院、省政府下放的相關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
2.加強交通運輸行業監督與管理。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推進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統籌市內公路、水路行業發展,協調鐵路建設,建立健全與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相適應的制度機制,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融合。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政策和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起草交通運輸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發展規劃,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與管理,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省、市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編制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組織實施全市重點交通工程建設,負責有關交通工程造價和重點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與維護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航道及其輔助設施的規劃、利用與監督管理。
(四)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指導全市運政、航政、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等行政執法工作。
(五)負責全市道路客貨運輸、公共汽車、出租汽車、汽車租賃、運輸站(場)經營、車輛維修、車輛技術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及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
(六)提出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和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七)負責全市公路路網運行監測,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承擔指導全市內陸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的責任,防治船舶污染。
(八)組織重大交通運輸科技項目研發、引進、推廣及應用,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承擔市綜合交通運輸改革、市春運等假日運輸日常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黨委工作部(工會、團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所屬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工會、共青團及機關離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負責政務宣傳、輿論應對工作。
(二)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督辦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字綜合、政務公開、信訪及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網上名稱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后勤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
組織起草交通運輸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及備案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有關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和結構調整,組織研究有關重大科技項目,指導交通行業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的推廣和應用,負責交通行業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現場勘查、專家論證和技術審查等工作,負責提出行政許可決定和行政許可證照發放,組織協調辦理與市直部門聯合審批事項。
(四)規劃建設處。
組織編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承擔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統籌銜接工作,編制、上報和下達公路建設和養護工程、運輸場站等工程投資項目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市重點交通基礎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承擔交通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有關統計及利用外資等工作,承擔公路投資、新建改建農村公路指標任務,承擔市交通戰備工作有關公路、運輸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交通扶貧工作。
(五)財務審計處。
負責交通專項資金的預決算和政府采購管理有關工作,負責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監督工作,指導全市交通系統審計工作,按規定對交通專項資金進行審計監督,負責有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六)安全監督處(應急辦公室)。
擬訂市級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并監督實施,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工作,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春運等假日運輸工作。
(七)人事教育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人員培訓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市交通行業教育管理、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作。
四、人員編制(略)
五、其他事項
(一)關于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的職責分工。市環保局牽頭負責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年度淘汰工作計劃,負責黃標車的認定及淘汰情況調度、匯總、上報工作,加強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監督管理,與公安、交通等部門建立信息定期通報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共同做好淘汰工作。市公安局配合市環保局做好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工作,依法查處違規進入綠標區的黃標車,配合環保部門開展執法檢查,負責淘汰車輛的強制注銷和車輛牌證公告作廢工作。市交通局配合市環保局做好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工作,負責指導各縣區按要求淘汰營運黃標車和老舊車。市商務局按規定承擔二手車流通、報廢汽車回收及老舊汽車更新管理工作,負責加強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的監督管理。市財政局配合市環保局研究制定和落實提前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經濟補償政策,負責補償資金的籌措和撥付。
(二)關于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方面的職責分工。由市交通局牽頭,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和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等部門建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具體負責編制公路運輸體系規劃;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具體負責編制國鐵運輸體系規劃;市工業和信息化委負責涉及全市工業經濟運行的交通運輸協調和銜接,負責工業生產要素的運輸綜合平衡與調節,協調組織應急物資的緊急調運,具體負責編制地方鐵路運輸體系規劃。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