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撫順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中小企業服務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撫順市
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中小企業服務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撫政辦發〔2017〕40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撫順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撫順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中小企業服務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8月28日
撫順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中小企業服務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撫順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秘發〔2014〕18號)、《關于撫順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中小企業局)更名的批復》(遼編發〔2016〕47號),設立撫順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簡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掛撫順市中小企業服務局牌子,局級,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相關職責。
(二)增加的職責。
承接國務院、省政府下放的相關職責。
(三)整合的職責。
1.將市發展改革委承擔的協調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運輸等生產要素,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等職責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
2.將市工業和信息化委承擔的組織協調春運等假日運輸工作職責劃入市交通局。
3.將市工業和信息化委承擔的維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受理全市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的投訴,協調解決相關問題的職責劃入市政務服務辦。
(四)加強的職責。
1.組織實施工業八大產業發展政策,推進工業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2.貫徹《中國制造2025》,協調推進《〈中國制造2025〉遼寧行動綱要》的實施工作。
3.加快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著力推動軍民融合產業深度發展,寓軍于民,促進工業由大變強。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有關問題,擬訂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軍民融合產業發展。
(二)擬訂工業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并組織實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工業八大產業發展政策措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業經濟發展趨勢,提出調控目標和調節政策建議,負責日常工業經濟的調控,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參與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聯絡、協調駐撫中省直企業。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擬訂年度投資計劃并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有關問題。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科技重大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進信息技術應用,推動軟件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負責《〈中國制造2025〉遼寧行動綱要》的組織實施與協調工作,提出推進制造強市建設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
(七)承擔振興裝備制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的規劃、政策,依托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八)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協調推進相關重大示范工程。
(九)依法行使全市電力行政管理職責,協調電力運營中的有關問題,培育電力市場,參與制定交通產業發展政策。
(十)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通信運營業的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統籌協調全市大數據平臺的建設及應用,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統一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臺(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二)負責指導全市工業領域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絡(除公共電信網)的安全保障工作,參與處理網絡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三)擬訂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負責軍隊與地方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重大項目的組織協調和軍工單位與地方之間的服務協調工作,推進軍轉民、民參軍有關協調工作,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
(十四)負責中小微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和綜合協調,擬訂并組織實施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監測分析發展動態,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五)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業招商引資工作,參與工業重大招商引資活動,協調工業招商引資項目的跟蹤落實和相關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十六)指導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軍工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和流通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按分工承擔企業幫扶工作。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委設13個內設機構。
(一)黨委工作部。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訓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二)辦公室(離退休干部管理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衛、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輿情應對、資產管理、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網上名稱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三)綜合法規處。
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并組織實施,負責機關綜合調研、重要文字材料起草及規范性文件的審核工作,收集、整理、發布工業和信息化發展信息,承擔機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四)投資與規劃處(行政審批處)。
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按權限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和新興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的相關管理工作,牽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業招商引資工作,承擔《中國制造2025》的組織實施與統籌協調工作,推進制造強市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擬訂行政審批規章制度,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現場勘查、專家論證和技術審查等工作,負責提出行政許可決定和行政許可證照發放,組織協調辦理與市直部門聯合行政審批事項。
(五)經濟運行處(市國防工業辦公室)。
牽頭承擔工業增加值指標任務,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日常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保持工業經濟平穩運行的有關政策措施建議,負責產業集群運行監測分析工作,參與擬訂全市交通發展政策,協調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運輸等生產要素,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承擔應急管理相關工作、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負責與中省直企業的聯絡協調工作,按分工承擔企業幫扶工作,承擔市發展集裝箱產業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全市地方鐵路、專用鐵道、鐵路專用線及企業自備車管理工作。負責推進軍民融合產業深度發展工作,負責全市民爆行業運行和安全監管工作,協調解決全市軍工民爆行業生產經營中的重大問題。
(六)科學技術處。
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技術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和產學研聯合工作,負責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和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的申報及考核評價,指導和協調重點技術創新項目的實施和重大技術裝備的研制工作,指導行業技術規范、標準制定和質量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新興產業發展行動計劃,協調推進行業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七)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處。
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的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綠色制造、工業節水促進政策,協調推進相關重大示范工程,指導全市節能監察工作和組織全市工業節能評估工作,參與擬訂全市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綠色制造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推動工業綠色制造發展,負責全市工業特種資源保護工作。
(八)電力處。
負責全市電力行政執法與監督管理工作,分析電力運行態勢,平衡電力資源,組織實施電力供需調控計劃,監督指導電力調度,協調解決電力運營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市場建設及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節約用電工作,組織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負責監督指導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參與擬訂全市電力行業規劃,參與電力工業行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推進行業技術進步,參與電力價格調整和整頓等管理工作。
(九)行業管理處(市鹽業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裝備、冶金、建材、輕工、紡織、醫藥行業管理工作,落實國家和省產業政策,擬訂地方行業發展規劃、產業發展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預測,組織實施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參與各行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指導六大行業產業集群發展、技術創新和安全生產工作,推進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行業招商引資工作,承擔鹽業行業管理工作。
(十)石化處(市禁止化學武器履約事務辦公室)。
負責全市石油化工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產業發展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預測,負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和產業基金支持的重點領域及項目的審核和推進工作,指導行業產業集群發展、技術創新和安全生產工作,推進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承擔農藥生產相關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業招商引資工作,承擔全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
(十一)信息化推進處。
負責電子信息產品制造、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行業發展規劃,負責行業信息采集、分析和預測,組織協調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工作,組織推進軟件服務業創新發展和系統解決方案及推廣應用,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業招商引資工作,指導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促進工業領域電子商務和現代化流通體系建設,推進工業互聯網產業發展,指導協調全市通訊業發展,促進三網融合,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絡(除公共電信網)的安全保障工作,統籌指導工業領域信息安全保障建設。
(十二)無線電管理處(市無線電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無線電頻譜規劃,合理開發利用頻譜資源,負責本區域無線電頻譜資源的配置,負責本區域內無線電臺(站)管理和無線電監測、無線電設備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負責無線電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承擔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中小企業處。
負責中小微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和綜合協調,擬訂并組織實施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監測分析發展動態,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拓寬融資渠道,組織開展融資服務,推動中小微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組織企業培訓,按分工承擔企業幫扶工作,受理和協調解決民營(中小微工業企業)生產運行和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四、人員編制(略)
五、其他事項
(一)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分工。需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審批、核準的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項目,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負責申報和管理。需報省政府或省發展改革委審批、核準的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申報和管理。
(二)關于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方面的職責分工。由市交通局牽頭,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和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等部門建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具體負責編制公路運輸體系規劃;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具體負責編制國鐵運輸體系規劃;市工業和信息化委負責涉及全市工業經濟運行的交通運輸協調和銜接,負責工業生產要素的運輸綜合平衡與調節,協調組織應急物資的緊急調運,具體負責編制地方鐵路運輸體系規劃。
六、附則
本規定由撫順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