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撫順市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撫政辦發〔2017〕80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撫順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撫順市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2月29日
(上件公開發布)
撫順市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
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17〕97號)精神,發揮醫保對醫療服務供需雙方的約束作用,規范醫療行為,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更好地保障參保人員權利,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中共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文件精神,緊緊圍繞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目標,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全面建立不斷完善符合我市實際和醫療服務特點的醫保支付體系。健全醫保支付機制和利益調控機制,實行精細化管理,激發醫療機構規范行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患者的內生動力,引導醫療資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醫,建立分級診療模式,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健康發展,切實保障參保人員醫療權益和醫保制度長期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1.保障基本。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不斷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著力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嚴格規范基本醫保責任邊界,重點保障符合“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原則的藥品、醫療服務和基本服務設施相關費用。促進醫療衛生資源合理利用,筑牢保障底線。
2.建立機制。發揮醫保第三方優勢,健全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為的激勵約束機制以及對醫療費用的控制機制。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間公開平等的談判協商機制,提高醫療機構自我管理的積極性,促進醫療機構從規模擴張向內涵式發展轉變。
3.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充分考慮醫保基金支付能力、醫保管理服務能力、醫療服務特點、疾病譜分布等因素,積極推進醫保支付方式分類改革,實行符合撫順地區實際的醫保支付方式。
4.統籌推進。統籌推進醫療、醫保、醫藥各項改革,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調性,發揮部門合力,多措并舉,實現政策疊加效應。
(三)主要目標。
2017年起,進一步加強醫保基金預算管理,以總額預算為基礎,全面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按床日等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推進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到2017年底,按病種付費的病種數量不少于100種。新農合在縣級公立醫院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付費,在縣域緊密型醫共體實行總額付費試點,逐步覆蓋全部統籌地區。到2020年,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覆蓋所有醫療機構及醫療服務,按項目付費占比明顯下降。
二、改革內容
(一)實行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針對不同醫療服務特點,推進醫保支付方式分類改革。對住院醫療服務,主要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精神類疾病和醫療康復等長期住院醫療服務可按床日付費;對基層醫療服務,可按人頭付費與慢性病管理相結合,結合門診統籌探索適合門診醫療服務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探索符合中醫藥服務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鼓勵提供和使用適宜的中醫藥服務。到2020年,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覆蓋全省所有醫療機構及醫療服務。(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計生委)
(二)重點推行按病種付費。選擇診療方案和出入院標準比較明確、診療技術比較成熟的疾病開展按病種付費。建立健全談判機制,以既往費用數據和醫保基金支付能力為基礎,在保證療效的基礎上科學合理確定中西醫病種付費標準,并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做好醫保基金撥付工作。逐步將日間手術以及符合條件的中西醫病種門診治療納入醫保基金病種付費范圍,引導醫療機構使用適宜技術,節約醫療費用。統籌做好按病種收費、付費的政策銜接,合理確定收費、付費標準,由醫保基金和個人共同分擔。使用疾病分類編碼(ICD-10)手術與操作編碼系統,明確病歷及病案首頁書寫規范,制定完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需求的臨床路徑等行業技術標準,為推行按病種付費打下良好基礎。到2017年底,確定按病種付費的病種數量達到100種。(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計生委、市發展改革委)
(三)完善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等支付方式。支持分級診療模式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建設,推行門診統籌按人頭付費,促進定點醫療機構提供優質服務。明確按人頭付費的基本醫療服務包范圍,保障醫保目錄內藥品、基本醫療服務費用和一般診療費的支付。逐步從治療方案標準、評估指標明確的糖尿病、高血壓、慢性腎功能衰竭等慢性病入手,開展特殊慢性病按人頭付費,鼓勵定點醫療機構做好健康管理。探索將家庭醫生簽約居民的門診基金按人頭支付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患者向醫院轉診的,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支付一定的轉診費用。對精神病、安寧療護和醫療康復等需要長期住院治療且日均費用較穩定的疾病,可采取按床日付費的方式,同時加強對平均住院天數,日均費用以及治療效果的考核評估。(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計生委)
(四)加強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嚴控基金運行風險。依法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確保應保盡保。加強和規范基本醫療保險費征收管理,做好日常稽核檢查力度,進一步提高征收率,杜絕違規緩繳、減免和拖欠行為,確保應收盡收。
科學編制并嚴格執行醫保基金收支預算,原則上不應編制當年赤字預算,不得編制基金歷年累計結余赤字預算。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視財力情況,積極努力,適當給予補貼。加快推進醫保基金收支決算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要充分考慮醫保基金支付能力、社會總體承受能力和參保人個人負擔,堅持基本保障和責任分擔的原則,按照規定程序調整待遇政策。科學合理確定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的醫保支付標準。公共衛生費用、與疾病治療無直接關系的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得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要結合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完善總額控制辦法,提高總額控制指標的科學性、合理性。完善與總額控制相適應的考核評價體系和動態調整機制,按照“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原則,對超支總額控制指標的醫療機構合理增加的工作量,可根據考核情況按協議約定給予補償,保證醫療機構正常運行。總額控制指標應向基層醫療機構適當傾斜,制定過程按規定向醫療機構、相關部門和社會公開。建立合理的考核評價體系,將考核結果與醫保基金支付掛鉤。(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五)強化醫保對醫療行為的監管。根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功能定位和服務特點,完善醫保服務協議管理,分類完善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體系,將監管重點從單純的醫療費用控制向醫療費用和醫療質量雙控制轉變,將考核結果與醫保基金支付掛鉤。中醫醫療機構考核指標應包括中醫藥服務所占比例。醫保經辦機構要全面推開醫保智能監控工作,實現醫保費用結算從部分審核向全面審核轉變,從事后糾正向事前提示、事中監督轉變,從單純管制向監督、管理、服務相結合轉變。不斷完善醫保信息系統,確保信息安全。將醫保監管延伸到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有效方式,將監管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促進醫療機構強化醫務人員管理。(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計生委)
(六)協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相關改革。建立區域內醫療衛生資源總量、醫療費用總量與經濟發展水平、醫保基金支付能力相適應的宏觀調控機制,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推行臨床路徑管理,提高診療行為透明度。推進統計醫療機構醫學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減少重復檢查。建立醫療機構效率和費用信息公開機制,將費用、患者負擔水平等指標定期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并為參保人就醫選擇提供參考。完善公立醫療機構內部績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機制,引導醫療機構建立以合理診療為核心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體現多勞多得、優勞優酬。規范和推動醫務人員多點執業。
結合分級診療模式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建設,引導參保人員優先到基層首診,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起付線,探索對縱向合作的醫療聯合體等分工協作模式實行醫保總額付費,合理引導雙向轉診。將符合規定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發揮家庭醫生在醫保控費方面的“守門人”作用。(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密切合作。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是發揮醫保基礎性作用的關鍵,涉及多方面的利益調整,有較強的技術性和實施難度。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積極推進醫保支付方式及相關領域改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財政、發展改革等部門要分工合作,形成政策合力。要按照本方案精神,開展改革試點工作。
(二)加強評估,穩步實施。及時開展改革效果評估,對改革前后醫療費用、醫療服務數量和質量、醫保待遇水平、參保人員健康水平等進行縱向評估,通過評估發現支付方式改革進程中存在的問題,并予以完善,要不斷總結適合我市的經驗做法,持續探索創新。同時要重視支付方式改革對于特殊群體的影響,避免出現問題,要加強對醫保基金支付占比較高的定點醫療機構的指導,妥善做好支付方式改革的全面銜接,避免出現推諉患者,實現平穩過渡。
(三)加強宣傳,正確引導。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是一項長期而復雜的系統工程,要加強政策解讀宣傳,正確引導輿論,妥善回應社會關切,爭取各方理解和支持,促進定點醫療機構規范行為,并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