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撫順市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撫順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撫順市激發重點群體
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撫政發〔2018〕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撫順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現將《撫順市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撫順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1日
撫順市激發重點群體活力
帶動城鄉居民增收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遼寧省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遼政發〔2017〕40號)精神,加快實施七大群體激勵計劃和六大支撐行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圍繞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培育發展新動能、改造提升傳統動能,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強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勵導向,分群體施策,不斷激發全體勞動者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實現經濟增長與居民增收互促共進,使全市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
(二)基本原則。
——堅持多種激勵方式相結合。物質激勵和精神激勵并用,綜合運用增加薪資報酬、強化權利保護、優化評優獎勵、提升職業技能、增進社會認同等多種激勵手段,調動不同群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完善績效考核制度,將激勵與考核掛鉤。
——堅持多條增收渠道相結合。多管齊下,不斷拓展居民增收渠道,努力提高工資性、經營性收入,合理提高轉移性收入,有效保護股權、債權、物權和知識產權等無形財產權益,著力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
——堅持促增收與降成本相結合。有效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等勞動用工成本和阻礙勞動力流動的制度成本,助力各類市場主體輕裝上陣,增加就業吸納能力,切實將居民收入提高建立在經濟發展質量效益提升、勞動生產率提高、企業綜合成本降低的基礎上。
——堅持鼓勵創收致富與縮小收入差距相結合。在初次分配中鼓勵全體勞動者通過誠實勞動、辛勤勞動、創造性勞動創收致富,同時完善稅收、社會保障等再分配調節手段,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有效抑制通過非市場因素獲利,不斷縮小不同群體間的收入差距。
——堅持積極而為與量力而行相結合。在集中更多財力保障民生的同時,綜合考慮我市市情、經濟周期等因素,制定財力支撐可持續、社會預期可把握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不吊胃口、不養懶漢,切實將福利水平提高建立在經濟和財力可持續增長的基礎上,通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激發創造活力,增強居民收入增長的可持續性。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勞動生產率不斷提高,就業質量穩步提升;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宏觀收入分配格局持續優化,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繼續提高;居民內部收入差距持續縮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上升,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實現脫貧,共建共享的格局初步形成。
二、激發七大重點群體活力
(一)技能人才激勵計劃。
1. 完善技術工人薪酬激勵機制。優化職業技能標準等級設置,向上增加等級級次,拓寬技術工人晉升通道。引導企業合理確定技術工人薪酬水平,促進高等級技術工人薪酬水平合理增長。加大對技能要素參與分配的激勵力度,探索建立企業首席技師制度,鼓勵企業采取協議薪酬、持股分紅等方式,試行年薪制和股權制、期權制,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國資委、市總工會等)
2. 貫通職業資格、學歷等認證渠道。統籌考慮技能培訓、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建立職業資格與相應的職稱、學歷可比照認定制度。完善職業資格與職業教育學歷“雙證書”制度。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的職業發展貫通辦法。健全青年技能人才評價選拔制度,適當突破年齡、資歷和比例等限制,完善高技能人才評價使用機制。(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教育局等)
3. 營造崇尚技能的社會氛圍。定期組織開展技術大賽或崗位練兵,大力宣傳勞動模范、大國工匠和技術創新人才。鼓勵對重點領域緊缺的技術工人在城市落戶、購租住房、子女上學等方面予以支持。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支持技能人才分享品質品牌增值收益。(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教育局、市總工會等)
(二)新型職業農民激勵計劃。
1. 提高新型職業農民增收能力。將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納入教育培訓發展相關規劃,支持職業學校辦好涉農專業,定向培養新型職業農民,完善國家助學和培訓補貼政策,鼓勵農民通過“半農半讀”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職業教育培訓。繼續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現代青年農場主計劃等項目,啟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計劃,努力提高婦女參訓比例。(牽頭單位:市農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等)
2. 挖掘現代農業增效潛力。鼓勵農民采用節本增效技術,培育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支持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降低農業生產成本。(牽頭單位:市農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科技局、市環保局、市商務局等)
3. 加快建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農委、市政府金融辦、撫順銀監局等)
4. 改進農業保險產品和服務,支持農民發展現代農業。拓展農村金融保險服務,健全完善引導信貸資金投向“三農”激勵機制,促進涉農信貸投入,努力滿足農民、農村及涉農企業信貸需求。(牽頭單位:市政府金融辦,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農委等)
5. 完善農產品初加工補助政策,促進農產品深加工向優勢產區和關鍵物流節點集中,支持優勢產區產地批發市場建設,延長農業產業鏈條。(牽頭單位:市農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市商務局等)
6. 扶持發展一鄉(縣)一業、一村一品,培育農業科技創新應用企業集群,引導產業集聚發展。(牽頭單位:市農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等)
7. 推動“互聯網+”現代農業,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探索農業新型業態。推動農業全產業鏈改造升級,鼓勵農民共享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增值收益,增加經營性收入。(牽頭單位:市農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商務局等)
8. 拓寬新型職業農民增收渠道。積極培育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牽頭單位:市農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等)
9. 支持農民工、大學生等人員返鄉創業,推進土地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試點。(牽頭單位:市農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總工會等)
10. 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推進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相關政策和法規規章規定,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探索將財政資金投入農業農村形成的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戶。(牽頭單位:市農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政府法制辦、中國人民銀行撫順市中心支行等)
11. 加快推進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多渠道增加農民集體和個人分享的增值收益、股權收益、資產收益。(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農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撫順支行等)
12. 加大“三農”投入。按照總量持續增加、比例穩步提高的要求,不斷增加“三農”投入,確保財政每年對農業投入增幅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落實強農惠農政策,確保農業補貼資金落實到位。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資農業、農村建設。(牽頭單位:市農委、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
(三)科研人員激勵計劃。
1. 深化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激勵機制,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比例,通過工資性收入、項目激勵、成果轉化獎勵等多重激勵引導科研人員潛心研究工作,激發科技創新熱情。(牽頭單位:市編委辦,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等)
2. 完善工資水平決定機制。在加強行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基礎上,探索建立體現行業特點的高校、科研機構薪酬調查比較制度。鼓勵科研事業單位聘用高端科研人員實行協議薪酬。賦予科研單位更大的人財物支配權,保障科研人員的合理工資待遇水平。(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統計局等)
3. 健全績效評價和獎勵機制。深入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完善單位內部科技成果轉化中對科研人員進行現金和股權、期權獎勵辦法。(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國資委、市財政局等)
4. 實施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等)
5. 落實國家出臺的科研人員股權獎勵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政策。(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等)
6. 鼓勵企事業單位提供資金、資源支持職工創新,營造寬容失敗、勇于突破的創新氛圍。(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
7. 鼓勵社會資本設立專項獎勵基金,補償優秀科研人員的智力投入。多渠道募資,加大對基礎性和前沿性科研課題的長期資助力度,加大對青年科研人才的創新獎勵力度。(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等)
8. 加大對科技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
(四)小微創業者激勵計劃。
1. 清除創業壁壘,提升創業參與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放寬新注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集群注冊等住所登記改革。優化審批流程,推行“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一次告知”。(牽頭單位:市工商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等)
2. 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創業成功率。支持并規范多層次、專業化創業服務平臺建設,建設一批高水平的“雙創”示范基地。(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等)
3. 加快工業園區、小微企業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特色產業基地等創業載體建設,引導大學畢業生、科技專業人員、務工返鄉人員、下崗失業人員、失地農民等群體投身創辦科技型、創業型和勞動密集型企業。(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就業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
4. 完善通過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通過評審優惠、預留份額等方式對包括初創企業在內的小微企業加大扶持力度。落實扶持創業的各項優惠政策。(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工業和信息化委、中國人民銀行撫順市中心支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
5. 對創業失敗的失業登記人員及時提供各種就業服務。(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
6. 探索創業成果利益分配機制。進一步完善創新型中小企業上市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的制度規則。(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等)
7. 研究完善商業模式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落實國家出臺的文化創意等創新成果保護辦法,加大小微企業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力度。加快建設全市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金融服務機制。(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 各縣區政府,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政府金融辦、市文廣局等)
8. 依法查處壟斷行為,鼓勵龍頭企業與小微創業者探索分享創業成果新模式,支持有實力的企業承擔技術服務、信息服務等公共平臺功能。支持自由職業者的智力創造和高端服務,使其能夠獲得與智力付出相匹配的合理回報。(牽頭單位:市工商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等)
9. 落實創業扶持政策。全面落實各級出臺的一系列稅費優惠、社會保險補貼、創業培訓補貼、小額擔保貸款貼息等創業扶持政策,擴大小額擔保貸款規模,加大對企業融資擔保力度。(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就業局、市社保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等)
10. 加強創業服務培訓。完善創業服務機制,依托市內大中專院校,每年強化培訓一批想創業和初創業人員、成長性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和行業領軍企業高管人員,激發創業激情,提高創業能力,推動全民創業。(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
11. 推動中小微企業發展。推進中小企業成長、能人創辦企業、小企業創業基地和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四項工程建設,引導和幫助中小型微型企業穩健經營、增強盈利能力和發展后勁,增加就業崗位。加大對家庭服務業的政策支持,積極引導建立家庭服務業體系,幫助企業創品牌、拓市場、做大做強,使其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商務局、市就業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
(五)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激勵計劃。
1. 完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激勵方式。完善對組織任命的國有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激勵機制,合理確定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落實國家出臺的國有企業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的指導意見,對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實行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采取多種方式探索完善中長期激勵機制。穩妥有序推進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試點,探索通過實行員工持股建立激勵約束長效機制。(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等)
2. 強化民營企業家創業激勵。消除各種隱性壁壘,解決政策執行中存在的“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等問題,鼓勵民營企業家擴大投資,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堅持依法平等保護產權,嚴肅查處侵犯非公有制企業和個人合法權益、合法經營、合法收入的行為,營造公平、公正、透明、穩定的法治化環境。規范司法程序,嚴格執行先定罪后沒收或處置嫌疑人財產的規定,最大限度減少對涉案非公有制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減少對企業點對點的直接資助,增加普惠性政策,促進公平競爭。(牽頭單位:市工商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公安局、市國資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政府法制辦等)
3. 健全完善企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深化企業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科學的考核分配和激勵約束機制。健全工資收入分配的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逐步提高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
(六)基層干部隊伍激勵計劃。
1. 完善工資制度。提高基本工資在工資性收入中的比重,落實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完善作為激勵手段和收入補充的津貼補貼制度。落實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制度,根據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物價消費水平等差異,適當參考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將規范后的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納入地區附加津貼,實現同城同待遇。推進公務員工資調整制度化,定期開展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市統計局等)
2. 健全差別化激勵機制。建立健全公務員績效考核體系,考核結果與工資收入掛鉤。完善公務員獎金制度,強化市級政府統籌調控責任。賦予地方一定的考核獎勵分配權,重點向基層一線人員和業績突出人員傾斜。完善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充分發揮職級對基層公務員的激勵作用。(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等)
3. 明確福利標準和保障范圍。明確應享有的各項福利待遇名稱、發放標準及發放范圍。推進公務員職務消費和福利待遇貨幣化改革,規范改革性補貼,形成以貨幣福利為主,實物福利為補充的福利體系,實現陽光透明操作,接受社會監督。符合條件的鄉鎮公務員可以按規定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為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醫務人員就近提供公租房保障。(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衛生計生委等)
4. 逐步提高事業單位人員收入。規范津貼補貼管理,逐步提津貼補貼水平。完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逐步提高績效工資水平,確保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
5. 逐步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逐步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全覆蓋。(牽頭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
(七)有勞動能力的困難群體激勵計劃。
1. 推進產業扶貧。實施貧困戶小種植、小養殖、小果木、小商貿、小加工庭院競技項目和貧困村“一村一品”產業推進行動。強化貧困地區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與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利益聯結機制。深入實施電商、旅游、光伏扶貧工程,積極探索推廣農村土地流轉、保底分紅等資產收益扶貧模式,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加大對貧困地區農產品品牌推介營銷支持力度。(牽頭單位:市扶貧辦,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農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商務局、市旅游發展委等)
2. 建立低保與就業聯動機制。鼓勵、引導具備就業能力的困難人員積極就業,增強其就業動力。對實現就業的低保對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可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具備勞動能力、勞動條件但未就業的低保對象,無正當理由連續3次拒絕接受有關部門介紹的與其健康狀況、勞動能力相適應的工作的,可減發或停發其本人的低保金。家庭有不能自理的重病(殘)人員,造成有勞動能力家庭成員暫未能就業的,可按實際計算家庭收入是否符合低保條件。有重病(殘)人員的低保家庭在接受低保救助期間,家庭成員實現就業或自主創業的,可視其就業的穩定情況,繼續給予3-12個月的低保救助。(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扶貧辦、市殘聯等)
3. 完善相關專項救助制度。加強專項救助制度與低保救助制度的統籌銜接,在重點保障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的基礎上,將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向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其他有特殊困難的家庭延伸,形成階梯式救助模式。(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市扶貧辦、市殘聯等)
三、實施六大支撐行動
(一)就業促進行動。
1. 全面提升就業崗位創造能力。推動經濟向中高端水平邁進、生產制造向生產服務延伸,創造更多高質量就業機會。鼓勵新型勞動密集產業發展。加快新型工業化轉型升級步伐,促進產業工人持續增收。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市財政2018年起每年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推動服務業轉型升級,使服務業成為擴大就業、提高就業人員收入水平的重要渠道。大力發展現代農業,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就近解決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問題。(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商務局、市農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
2. 鼓勵發展家政、養老、護理等生活性服務業和手工制作等民族地區特色產業,吸納更多中低技能勞動者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勞動者就業。(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委、市扶貧辦等)
3. 推動上游能源原材料行業脫困發展,穩定就業崗位。(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
4. 大力發展城鄉社區服務,擴大勞動力市場的包容性。(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等)
5. 有效提升勞動力市場流動能力。推進戶籍、住房、教育、社會保障等制度改革,消除制約勞動力流動就業的體制機制障礙。(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教育局等)
6. 充分發揮中心城區、新興產業帶動效應,吸納更多困難地區、困難行業勞動力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流動就業。總結推廣返鄉創業試點經驗,引導勞動力由勞務輸入地向輸出地回流,創造更多就地就近就業機會。(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農委、市扶貧辦等)
7. 不斷提升勞動力市場供求匹配能力。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全面提升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水平。完善失業登記辦法和公共就業服務提供機制,保障城鎮常住人員享有與本地戶籍人員同等的勞動就業權利。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探索利用移動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及時發布勞動力市場供求信息,全面提高公共就業服務效能,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和就業服務平臺建設,完善市級綜合性人力資源市場、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功能。積極打造人力資源服務全產業鏈,在產業集聚、創業創新集中地區,支持建設一批包括招聘、培訓、薪酬、咨詢、健康服務等多位一體、一站式管理、訂單式服務的人力資源產業園。(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衛生計生委等)
(二)職業技能提升行動。
1. 加強職業技能實訓基地建設。分類指導建設一批布局合理、功能突出、高效實用的多層次職業技能實訓基地。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鼓勵社會投資,放寬職業技能培訓教育機構外資準入限制,改善實訓條件,提高實訓效能。(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等)
2. 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企校結合,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企業新型學徒制。(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教育局等)
3. 實施技師培訓項目,加快急需緊缺工種高技能人才培養,為培育支柱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人才支撐。支持普通技工院校、高技技工院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到本市工業園區就業,對與本市工業園區企業簽訂定向就業書、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取得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按規定在其工作滿一年后,給予學雜費補貼。(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等)
4. 完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實施以新生代農民工為重點的職業技能提升計劃,開展農村貧困家庭子女、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免費接受職業培訓行動。以就業為導向對困難人員實施職業培訓,把職業技能培訓和推薦就業安置緊密結合起來。加大青年就業見習工作力度,幫助青年獲得相應工作經驗或經歷,提高就業競爭力。加大對有就業愿望的新成長勞動力和失業人員、青年高技能人才、緊缺技能人才等人群的培訓力度,不斷擴大培訓受益面,促進城鄉居民充分就業。(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農委、市扶貧辦等)
5. 完善政府補貼培訓政策體系,建立以補貼城鄉勞動者為核心的新機制。幫助殘疾人就業,為殘疾人購買公益性崗位。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安排工作和生活補助資金。鼓勵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應聘家庭服務企業,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交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補貼。(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商務局、市殘聯等)
6. 開展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提高貧困人口綜合素質和自我發展能力。(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
(三)托底保障行動。
1. 完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善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加大轉移支付力度,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保有就業能力的零就業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等)
2. 健全低保制度,完善低保對象認定和行業評估標準,建立健全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對符合保障條件的及時納入保障范圍,對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及時停止保障,對需要重新核定救助金額的及時調增(減)保障金額,實現“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動態管理”。(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扶貧辦等)
3. 提升精準兜底保障能力。完善多層次的救助體系,積極發展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和臨時救助,確保面臨特定困難的人員獲得相應救助。探索將支出型貧困家庭納入救助范圍。提高困難群體的救助標準。加大扶貧濟困力度,不斷提高重點優撫對象、五保對象、城鎮“三無”特困群眾、孤兒等困難對象救助標準,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完善醫療救助政策,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各類對象,科學確定救助方式,合理設定補助比例和封頂線,并向患大病的救助對象傾斜,根據救助對象不同的醫療需求,開展醫療救助服務。建立社會救助與物價聯動機制。當市場價格發生異常波動時,及時啟動價格調節基金,對我市城鄉低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等困難群體發放臨時物價補貼,保障困難群體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受到影響。(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扶貧辦等)
4. 擴大基本保障覆蓋范圍。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基本實現法定人員全覆蓋。將城鄉各類符合條件的群體納入相應的社會保險范圍,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和新農合參合率。未按規定參加五個險種的單位,須補齊未參保的險種;新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五個險種必須同時參加。將城鎮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納入繳費基數統計口徑范圍,形成合理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避免對低收入群體的制度性擠出。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加大國有資本收益補貼社會保障力度,化解社會保險基金缺口等長期風險。積極發展慈善事業。(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社保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統計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國資委等)
5. 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穩定實現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實現貧困地區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確保市省現行標準下3.13萬農村國標貧困人口實現脫貧;112個貧困村實現脫貧銷號;2個重點縣全部摘掉貧困縣“帽子”,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采取有效措施,鞏固脫貧攻堅戰成果,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基礎。(牽頭單位:市扶貧辦,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等)
6. 全面落實社會保險政策待遇。按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提高我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確保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逐步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牽頭單位:市社保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
7. 完善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制度。逐步完善失業保險制度,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促就業、防失業的多重功能。進一步完善工傷、生育保險制度。完善政策制度、經辦流程,實現穩崗補貼常態化,維護基金安全和企業利益。(牽頭單位:市社保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
8. 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加快養老服務機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到2020年,形成比較完善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堅持和完善老年人高齡補貼制度,逐步提高補貼標準。(牽頭單位:市民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計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食藥監局、市老齡辦)
9. 全面建立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監測制度,強化失業調控。(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
(四)財產性收入開源清障行動。
1. 拓寬居民財產投資渠道。加強金融產品和金融工具創新,改善金融服務,向居民提供多元化的理財產品,滿足居民日益增長的財富管理需求。(牽頭單位:市政府金融辦,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民銀行撫順支行、撫順銀監局等)
2. 加強對財產性收入的法治保障。在拆遷、征地、征用公民財產過程中,依法保護公民財產權利不受侵犯。(牽頭單位:市政府法制辦,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國土資源局等)
3. 合理調節財產性收入。落實國家出臺的平衡勞動所得與資本所得稅負水平的法規政策,著力促進機會公平,鼓勵更多群體通過勤勞和發揮才智致富。落實國家完善資本所得、財產所得稅收征管機制。(牽頭單位:市地稅局、市國稅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
4. 拓寬民間資本投資渠道。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放寬居民投資領域,降低投資門檻,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實體經濟,鼓勵、支持民間資本通過參股、聯合、并購、獨資等多元化投資方式參與投資建設,引導居民通過債券、股票、基金、保險和不動產進行投資,將資金、技術和管理等要素轉化為經營性產權,開展股權、債權、知識產權質押和抵押融資,依法增加紅利、租金和利息等財產性收入。(牽頭單位:市政府金融辦,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撫順市中心支行、撫順銀監分局等)
5. 盤活居民存量資產。推進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拓展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業務,引導居民參與投資和交易。大力發展信托、融資租賃、財務公司和消費金融等新興金融業態。支持融資性擔保公司加快發展,合理引導其開展居民財產質押擔保理財業務,盤活居民存量資產。支持居民經營性產權自由流動、交易,讓更多居民擁有財產性收入,使之成為居民增收的重要增長點。(牽頭單位:市政府金融辦,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國土資源局等)
(五)收入分配秩序規范行動。
1. 規范現金管理。推行非現金結算。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牽頭單位:人民銀行撫順支行,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等)
2. 堵塞非正規收入渠道。繼續遏制以權力、行政壟斷等非市場因素獲取收入,取締非法收入。(牽頭單位:市工商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辦等)
3. 進一步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落實國家出臺的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進一步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收負擔,發揮收入調節功能,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完善鼓勵回饋社會、扶貧濟困的稅收政策。(牽頭單位:市地稅局、市國稅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市國資委、中國人民銀行撫順市中心支行等)
4. 增強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健全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稅體制,提高民生支出比重,集中財力促發展、保民生,確保新增財力向農村、基層、困難群眾和社會事業薄弱環節傾斜。(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
5. 加快發展社會事業。加大教育投入,重點促進城鄉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發展。加快發展農村學前教育,財政安排資金重點支持農村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低收費民辦幼兒園發展。健全扶困助學體系,在現有各教育階段資助政策基礎上,逐步擴大學前教育資助范圍,完善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及考入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制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健全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體系,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擴大重特大疾病免費救治范圍。創新文化體育產品服務。逐步增加財政對文化事業的投入,降低居民文化消費成本。實施文化惠民工程,向公眾免費開放公益性文化場館、公共圖書館、博物館和鄉鎮綜合文化站。加大基層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投入,實現體育公共服務均等化,逐步實現公共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面向社會開放。(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教育局、市衛生計生委、市體育局等)
(六)收入監測能力提升行動。
1. 按照國家要求,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在確保信息安全和規范利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層級歸集居民和非居民個人的收入、財產等相關信息,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創新收入監測方式方法,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監測水平。(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地稅局、市國稅局、人民銀行撫順支行等)
2. 完善收入分配統計與核算。加快建立電子化居民收入調查統計系統。(牽頭單位:國家統計局撫順調查隊,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統計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
3. 建立收入分配政策評估體系。建立宏觀經濟、相關政策和微觀數據的綜合評估機制,對有關政策的執行情況和效果進行評估。借鑒國際經驗,引入收入分配微觀模擬模型。(牽頭單位:國家統計局撫順調查隊,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統計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適時建立促進城鄉居民增收工作的統籌協調工作機構,統籌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促進城鄉居民增收工作。各有關部門根據任務分工抓緊研究制定具體辦法,認真組織實施。各縣、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激勵本地區重點群體增收的辦法,促進城鄉居民增收。
(二)加強協調配合。涉及多個部門的工作,牽頭部門要加強協調,其他部門要積極支持、主動配合。鼓勵各縣、區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探索,先行先試。
(三)加強調查研究。各部門要深入調查研究,建立實施效果評估評價辦法,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認真總結推廣經驗,鞏固和擴大激勵效果。
(四)加強宣傳引導。營造鼓勵增收致富的良好社會環境,大力弘揚勤勞致富精神,加強依法保護產權、弘揚企業家精神、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宣傳引導,激發廣大勞動者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附件:撫順市城鄉居民收入指標分解表
附件
撫順市城鄉居民收入指標分解表
區域 |
年份 |
城市居民 |
農村居民 |
| |||||
名義收入 (元) |
比2010年名義增長(%) |
比2010年實際增長(%) |
名義收入 (元) |
比2010年名義增長(%) |
比2010年實際增長(%) |
| |||
全市 |
2010年完成 |
15369 |
— |
— |
6398 |
— |
— |
| |
2016年完成 |
28467 |
85.2 |
61.1 |
12545 |
96.1 |
69.3 |
| ||
2017年預計 |
30716 |
99.9 |
70 |
13348 |
108.6 |
77.5 |
| ||
2018年預計 |
33143 |
115.6 |
79.5 |
14202 |
122 |
84.8 |
| ||
2019年預計 |
35761 |
132.7 |
89.5 |
15111 |
136.2 |
92.4 |
| ||
2020年預計 |
38586 |
151.1 |
100.05 |
16088 |
151.3 |
100.3 |
| ||
各縣區 |
新撫區 |
2010年完成 |
17153 |
— |
— |
— |
— |
— |
|
2016年完成 |
31484 |
83.5 |
61.6 |
— |
— |
— |
| ||
2017年預計 |
33373 |
94.6 |
67.7 |
— |
— |
— |
| ||
2018年預計 |
36160 |
110.8 |
77.7 |
— |
— |
— |
| ||
2019年預計 |
39180 |
128.4 |
88.4 |
— |
— |
— |
| ||
2020年預計 |
42500 |
147.8 |
100 |
— |
— |
— |
| ||
順城區 |
2010年完成 |
16255 |
— |
— |
— |
— |
— |
| |
2016年完成 |
31734 |
95 |
76 |
— |
— |
— |
| ||
2017年預計 |
33638 |
106 |
82 |
— |
— |
— |
| ||
2018年預計 |
35656 |
119 |
88 |
— |
— |
— |
| ||
2019年預計 |
37796 |
132 |
94 |
— |
— |
— |
| ||
2020年預計 |
40060 |
146 |
100 |
— |
— |
— |
| ||
東洲區 |
2010年完成 |
15678 |
— |
— |
— |
— |
— |
| |
2016年完成 |
27027 |
72.4 |
51.8 |
— |
— |
— |
| ||
2017年預計 |
28650 |
82.7 |
57.5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