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撫順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
部分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撫政發〔2018〕18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撫順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第十六屆十五次常務會議審議,現決定:
一、廢止《撫順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建設單位社會保障費和建筑企業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的通知》等5件市政府規范性文件。
二、對《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事宜的通知》等2件市政府規范性文件部分條款予以修改。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撫順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市政府規范性文件
2. 撫順市人民政府決定修改的市政府規范性文件
撫順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0日
附 件1
撫順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市政府規范性文件
一、《撫順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建設單位社會保障費和建筑企業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的通知》(撫政發〔2007〕27號發布,撫政發〔2014〕18號重新發布);
二、《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人民防空費用征收工作的通知》(撫政辦發〔2007〕39號發布,撫政發〔2014〕18號重新發布);
三、《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建設單位社會保障費計取比例的通知》(撫政辦發〔2013〕17號);
四、《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建筑施工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問題的通知》(撫政辦發〔2014〕6號);
五、《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外埠金融機構在撫設立機構獎勵和扶持辦法〉的通知》(撫政辦發〔2014〕13號)。
附 件2
撫順市人民政府決定修改的市政府規范性文件
一、《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事宜的通知》(撫政辦發〔2009〕51號發布,撫政發〔2014〕18號重新發布)第二條修改為:“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和政府補助標準,按照未成年居民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應標準執行。”
二、《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撫順市大伙房國家濕地公園保護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撫政辦發〔2017〕26號):
(一)第一條中“《遼寧省濕地公園管理辦法》、《遼寧省大伙房飲用水源保護條例》”修改為“《遼寧省省級濕地公園管理辦法》、《遼寧省大伙房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
(二)第二十六條第二款中“大伙房水庫”修改為“大伙房飲用水水源”;
(三)第三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第三十條、第三十四條中“大伙房飲用水源”修改為“大伙房飲用水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