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撫順市促進“飛地經濟”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撫順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撫順市
促進“飛地經濟”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撫政發〔2018〕20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撫順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現將《撫順市促進“飛地經濟”發展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撫順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撫順市促進“飛地經濟”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落實省政府發展“飛地經濟”工作部署,繁榮壯大區域經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飛地經濟”是兩個相互獨立、經濟發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區,打破原有行政區劃限制,通過跨空間的行政管理和經濟開發,實現兩地資源互補、經濟協調發展的一種區域經濟合作模式。我市以重點產業園區為載體,以打造省級開發區為目標,整合全市資源要素,打破行政區劃界限,承接域外招商引資項目。按照專業化原則,引導重點項目向優勢園區集中,明確引資方、落地方責權利益關系,市、縣(區)、鄉(鎮、街)聯動,調動各方招商引資積極性,加快區域經濟振興發展。
二、遵循原則
(一)堅持全市統籌原則。牢固樹立全市“一盤棋”理念,按照補齊體制機制短板要求,加強全市“飛地經濟”組織領導,建立市級統籌、縣區主體、鄉鎮街協同的工作機制。
(二)堅持產業升級原則。加快推進全市產業振興發展,按照補齊產業結構短板要求,持續集聚發展新動能,優化升級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
(三)堅持創新模式原則。強化招商工作模式創新,按照補齊對外開放短板要求,形成市、縣(區)、鄉(鎮、街)一體化招商格局,全市招商、統籌落地。
(四)堅持資源共享原則。構建市級“飛地經濟”主體園區,按照補齊思想理念短板要求,進一步探索新方式新路徑,整合優化資源,建立共享機制,促進招商引資實現新突破。
三、主要內容
(一)工作目標。
1. 全力推進8個市級主體園區發展建設,三年內全部達到省級開發區建設標準。
2. 加大招商引資力度,三年內每個縣區至少增加24個項目。
3. 積極推進企業入駐園區,每年每個園區至少新入駐10戶企業。
(二)發展模式。
1. 招商引資項目轉移。以撫順市域外招商引資飛入我市項目為主體模式,引導鼓勵各縣區、開發區將招商引資項目,以飛地方式落地市級主體園區。
2. 縣區間飛地項目轉移。環保約束(水源地保護)、專業化要求(危化品搬遷)等政府主導項目,經市飛地經濟領導小組批準同意,按照飛地經濟模式,突破行政區劃界限,轉移到適合的承接全市重點招商項目;縣區負責規劃指導鄉鎮街飛地園區建設,承接各鄉鎮街以及村社區招商項目。縣區飛地園區承接不了的招商項目,采用飛地模式落地其它縣區。
(三)打造市級主體園區。
全市重點規劃發展8個專業園區,總規劃面積40萬畝,現已建成土地面積12萬畝,三年內可承載“飛地經濟”項目的土地面積4萬畝。全市“飛地經濟”模式招商落地項目統籌落入市級重點專業園區,重點專業園區之外的其他招商項目,可參照執行,特殊情況由領導小組一事一議研究確定。
1. 撫順經濟開發區。沈撫新區撫順片區,規劃面積15.3萬畝,現已建成土地面積6萬畝,三年內可用于承載“飛地”項目土地7950畝,重點發展新材料、新能源、大數據、大健康、智能產業;李石科創小鎮,規劃面積6750畝,現已建成土地面積5550畝,三年內可用于承載“飛地”項目土地1200畝,重點發展芯片研制、大數據開發、人工智能、軟件及信息技術服務、智慧城市建設運營等新興產業;高灣經濟區,規劃面積7.5萬畝,現已建成土地面積2萬畝,三年內可用于承接“飛地”項目土地6525畝,重點發展旅游、冰雪體育、生態休閑、健康養生等產業。
2. 撫順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面積5.2萬畝,現已建成土地面積2.1萬畝,三年內可用于承載“飛地”項目土地1.3萬畝。包括石化公司建成區、高新區建成區、青草溝工業園區、海新工業園區、蘭山工業園區和再生資源產業園(A園)。重點發展有機化工、精細化工、化工新材料、橡塑蠟深加工等產業,延伸丙烯、碳四、碳五、碳九、芳烴、橡塑蠟等八大產業鏈條;發展節能環保和危險廢物利用為主的循環經濟。
3. 勝利經濟開發區。規劃面積2.4萬畝,現已建成土地面積2280畝,三年內可用于承載“飛地”項目土地870畝。重點包括食品產業園和再生資源產業園(B園),發展再生資源產業、機械加工、食品加工等,建設物流倉儲園。
4. 望花經濟開發區。規劃面積4.1萬畝,現已建成土地面積5130畝,三年內可用于承載“飛地”項目土地1500畝。重點打造材料深加工產業,圍繞工磨具鋼、紙制品等資源發展工磨具、汽車零部件、包裝制品、新型建材、機械加工等。
5. 順城區經濟開發區。規劃面積3萬畝,現已建成土地面積4560畝,三年內可用于承載“飛地”項目土地1326畝。重點發展金屬制品業、通用設備制造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工程裝備及配套。建設石蠟產業園,規劃面積1220畝,依托撫順石化公司石蠟資源,發展石蠟深加工主導產業,同時建設服務配套區、輻射衍生區。
6. 撫順縣木業及再生資源產業園。規劃面積4170畝,現已建成土地面積375畝,三年內可用于承載“飛地”項目土地3795畝。重點發展救兵木業產業,打造木業全產業鏈;建設石文再生資源產業園,重點發展新型環保產業。
7.新賓縣高新材料智能制造產業園區。總規劃面積1萬畝,現已建成土地面積1020畝,三年內可用于承載“飛地”項目土地705畝。重點發展焊接材料、3D打印裝備等高新技術產業。
8.清原生態健康產業園。規劃面積8325畝,現已建成土地面積4125畝,三年內可用于承載“飛地”項目土地4200畝。重點發展健康產業、機械加工和輕工業制造產業。
(四)準入條件。
1. 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單位應為當地注冊主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在當地納稅,無不良誠信記錄,對地方就業有一定拉動作用。
2.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撫順產業規劃,與“飛地園區”的主導產業、發展方向和資源稟賦相結合;嚴禁高耗能、高排放和高污染項目進入“飛地經濟”園區。
3.“飛地經濟”項目投資強度、規模、投產期限等符合撫順“飛入地”專業園區準入標準。園區土地投資強度要在100萬元/畝以上;工業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要在1000萬元以上。
4. 市級重大項目由領導小組專題研究,一事一議。
四、政策措施
(一)土地政策。
重點專業園區以及各縣區、撫順經濟開發區相關園區作為撫順市域外招商引資項目的主要承接地,可根據產業布局需要積極引入項目,根據項目建設年限、年度投資計劃和項目進度等情況,國土部門優先保障“飛地經濟”項目建設用地指標,滿足“飛地經濟”土地需要。
(二)財稅政策。
招商引資項目稅收分享。飛地招商項目投產后的各項稅收,全部分配給縣區。自形成稅收之日起,依據屬地原則,按照承接項目縣區的財政管理體制,前10年,縣區稅收部分全部分配給引進項目的縣區,市級稅收部分全部分配給承接項目的縣區;10年后,引進項目縣區與承接項目縣區按5:5比例分配。
市內轉移項目稅收分享。政府主導的縣區間轉移項目,經市領導小組研究批準,依據屬地原則,按照項目“飛入地”縣區的財政管理體制,縣區稅收部分由“飛出地”與“飛入地”按5:5比例分配。
擺放在沈撫新區撫順片區項目稅收分享。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分享項目利益,在扣除相應成本以外形成的稅收,在一定期限內按5:5比例分成。具體細則由撫順經濟開發區協調沈撫新區共同確定。
“飛地經濟”形成的稅收分成劃轉工作,通過財政部門年終結算時辦理。
(三)融資服務。
建立各類產業項目建設投融資平臺,對“飛地經濟”項目提供融資服務。“飛地經濟”項目同等享受“助保貸”等本地中小企業享有的融資服務。
(四)其他支持。
市政府有關部門優先幫助飛入項目爭取國家和省項目資金政策支持。市、縣(區)財政安排一定專項資金支持“飛地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建立“飛地項目”服務包保機制,強化重點項目“管家式”服務。
各縣區根據招商項目實際情況,可制定更加優惠的政策,切實提高招商吸引力。同一項目不得重復享受市縣兩級制定的同等類型優惠政策。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撫順市“飛地經濟”工作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和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委組織部,市政府工信、發改、財政、統計、稅務、國土、規劃等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將定期研究有關“飛地經濟”發展的重大事項,協調解決阻礙區域合作發展的突出問題,為“飛地經濟”發展提供組織保障。
(二)建立聯動機制。各縣區要相應成立“飛地經濟”領導小組,形成縱向橫向相銜接的組織架構。在市“飛地經濟”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下,各縣區協同聯動、密切配合,在招商引資過程中,承接項目的縣區要全力參與,在園區政策支持等方面配合主體縣區。
(三)營造良好環境。各縣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全市“一盤棋”思想,為企業和項目落地、建設、運營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嚴肅查處破壞投資環境的人和事,加強宣傳報道和輿論監督,加大誠信建設力度,努力為“飛地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四)加強績效考核。發展“飛地經濟”納入對縣區的績效考核體系。建立正向激勵機制,對固定資產投資1-5億元(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下同)、5-10億元、10億元以上的項目,以招商經費方式,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的一次性專項支持。特殊項目可由領導小組按“一事一議”“一企一策”予以特殊支持。
各縣區、開發區要相應制定本地區發展“飛地經濟”的實施方案及細則,每個鄉、鎮、街每年至少要引進1個2000萬元以上項目;市直各有關部門在行政審批、項目申報、用地、招工、融資等方面,要給予全力扶持。
本方案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負責解釋。
本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原《關于完善市以下財政體制推進“飛地經濟”發展的意見》(撫政發〔2018〕6號)同時廢止。
附件:1.撫順市“飛地經濟”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分工
2. 撫順市發展“飛地經濟”工作績效考核細則(暫行)
3. 撫順市工業產業園區土地使用示意圖冊
附件1
撫順市“飛地經濟”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分工
組 長: 楊 維 市長
副組長: 蒲信子 常務副市長
王金華 副市長
成員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局、規劃局、國土局、住建委、農委、商務局、林業局、文化廣電局、環保局、統計局、工商局、質監局、稅務局、旅游委、營商局,各縣區、撫順經濟開發區。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委。辦公室主任由王金華副市長兼任,副主任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吳維成主任兼任。
領導小組定期研究“飛地經濟”發展的重大事項,協調解決突出矛盾和重大問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全面落實相關扶持政策,為項目落地提供優質服務。辦公室負責統籌“飛地經濟”發展日常管理工作,統一協調負責“飛地經濟”的項目認定、縣區考評等相關工作,督促落實領導小組作出的各項決定決策。
各縣區、撫順經濟開發區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統籌推進本縣區“飛地經濟”發展工作;確定專責部門,制定縣區“飛地經濟”發展工作方案及實施細則;建立聯動機制,與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上下溝通銜接,在項目招商工作中,飛入地縣區要提早介入配合;建立高質量高水平的招商隊伍,創新招商方式,提高招商效能,實現本縣區招商目標。
附件2
撫順市發展“飛地經濟”工作績效考核細則
(暫 行)
為進一步推進發展“飛地經濟”取得實效,充分發揮績效考核工作的推動作用,確保到2020年我市“飛地經濟”形成規模,依據《撫順市促進“飛地經濟”發展的實施方案》,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各縣區人民政府、撫順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二、考核內容及標準
時間:自2019年起,每年底對各縣區向飛地園區引進項目情況進行考核。
分數:考核總分為100分。
指標:考核指標包括引進項目數量、項目規模、建設進度、財政收入、服務保障五個方面。各項分數權重分別為40%、20%、15%、15%、10%。其中引進項目個數和服務保障為基礎分,項目規模、建設進度和財政收入為加減分項。
(一)項目數量(40分)。
每個縣區每年至少引進“飛地”項目數量8個或項目總投資額5億元以上,完成得滿分;每少一個項目或每少1億元扣5分。每個鄉、鎮、街每年至少引進1個2000萬元以上項目,每少1個扣3分。
(二)項目規模(20分)。
以入駐園區項目單體投資額為準,以項目備案(核準)文件為依據。鼓勵大項目、好項目。
工業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在1000萬元至3000萬元的,每個項目加0.5分;3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每個項目加1分;5000萬元至1億元的,每個項目加3分;1億元至5億元的,每個項目加5分;5億元以上的,每個項目加10分。加分上不封頂。
(三)建設進度(15分)。
以市統計數據庫、項目投產驗收報告和現場核查為準,加分上不封頂。
1. 當年開工建設當年投產的項目,每個項目加5分。
2. 續建項目投產,每個項目加3分。
3. 每晉升一戶規模企業,加5分。
4. 引進項目第一年完成投資額少于總投資30%的,每個項目減1分。
5. 對上年度列入考核的續建項目,第二年投資進度緩慢,未達到當年年度計劃投資額的50%,或未進行續建的,每個項目扣2分。
(四)財政收入(15分)。
“飛地經濟”要促進各縣區、撫順經濟開發區及所屬鄉鎮財政收入增長,各縣區和撫順經濟開發區年度“飛地經濟”項目產生的財政收入,完成1000萬元及以上得滿分15分,不足1000萬元,按完成比例計算得分。
(五)服務保障(10分)。
各縣區、撫順經濟開發區要按照《撫順市促進“飛地經濟”發展的實施方案》部署和要求,結合本縣區實際,全力推進“飛地經濟”發展。
1. 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得1分。
2. 保障園區建設(土地指標、基礎設施配套),得2分。
3. 制定實施方案和細則,得3分。
4. 成立招商隊伍,得4分。
三、考評方式
考評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統一組織實施。部門分工為:市財政局具體負責對財政收入指標的考核并提供考核結果;市商務局負責招商引資項目數量和投資額指標的考核并提供考核結果;市統計局牽頭負責項目入庫及統計指標認定;市工業和信息化委會同市督考辦,負責對其他指標的考核并提供考核結果。年度考核設兩個時間節點:每半年,對各縣區工作和指標進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形成半年督查報告,報市委、市政府。每年底,通過現場核查、重點抽查和審核有關材料等方式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統一報市督考辦,列入縣區工作實績考評體系。
各縣區、撫順經濟開發區參照本辦法制定相應考核辦法,對本區域的鄉、鎮、街進行考核。
四、考評結果的運用
年終考核結束后,根據考評分數,由高到低排序予以通報。考核指標納入市政府對縣區、撫順經濟開發區的年度績效考核體系中,對考核排名前三名的縣區進行表彰獎勵,對沒有完成考核任務的縣區進行通報、約談等。
本辦法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負責解釋。
本辦法從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附件3
撫順市工業產業園區土地使用示意圖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