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
撫順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
“證照分離”改革加強事中事后
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
撫政發〔2019〕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撫順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現將《關于進一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撫順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進一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遼寧省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遼政發〔2018〕34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9〕7號)精神,實現以“證照分離”改革為切入點,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工作目標,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全面落實涉企證照改革要求
(一)推進涉企證照改革。對“證照分離”改革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市場主體辦理營業執照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對“證照分離”改革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市場主體辦理營業執照、報送材料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有關部門不再進行審批;對“證照分離”改革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并提交有關材料的,當場辦理審批;對“證照分離”改革優化準入服務的事項,要優先推廣網上辦理,逐步實現審批業務100%網上能辦。對納入全市“多證合一”改革的備案事項,企業按照“多證合一”完成備案的,被整合事項不再辦理,相關部門直接采集使用登記注冊部門推送的市場主體登記信息,需要的個性化信息,結合事后監管工作自行采集。(市直相關審批部門,各縣區政府)
(二)精簡規范涉企證照事項。對涉及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事項逐步按照“證照分離”改革模式進行分類管理,逐步減少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市市場監管局、市營商局,各縣區政府)。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不得要求提供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清單之外的中介服務(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政府)。清理各類變相審批和許可,對以備案、登記、注冊、目錄、年檢、監制、認定、認證、專項計劃等形式變相設置審批的違規行為進行整治。(市營商局,各縣區政府)
(三)簡化申請環節文書材料。清理市政府及其部門規范性文件設定的其他申請材料,包括各類證明、蓋章環節,不合理的予以取消。凡是能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原則上不重復提供。凡是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單位和申請人重復提交。凡是應由行政機關及相關機構調查核實的信息,由部門自行核實。凡是能通過申請人承諾達到管理目的的,探索實行“承諾制”。企業上市審查、評先評優等需要提供有關政府部門證明材料的,一律由主管部門牽頭負責,不得要求企業到相關部門辦理。(市直相關審批部門,各縣區政府)
二、提高審批服務質量
(一)完善審批清單管理制度。依法確定全市各級政府部門審批服務權責,實行清單管理,建立健全審批事項清單、負面清單、前置審批清單、后置審批清單、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和收費清單等,向社會公布并實施動態管理。未列入清單的事項一律不得行使。清單外許可事項一律視作違規審批。(審批事項清單由市營商局牽頭制定,負面清單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制定,前置審批清單、后置審批清單、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清單由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匯總)
(二)優化審批流程。加大優化整合力度,由同一部門實施的管理內容相近或者屬于同一辦理階段的多個審批事項,要整合為一個審批事項(市直相關審批部門,各縣區政府)。優化提升政務服務大廳“一站式”功能,將與企業開辦相關辦事窗口整合為綜合窗口,完善“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實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實現“一窗通辦”(市營商局,各縣區政府)。要按照國務院部署大幅度壓縮一般性企業開辦時間(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政府)。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改革,實行企業名稱屬地直接登記制。進一步優化未開業和無債權債務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程序。(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政府)
(三)提高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抓緊公布各級政府“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審批服務事項目錄(市營商局,各縣區政府),協調各有關部門加快編制標準統一的行政權力事項目錄清單(市委編辦,各縣區政府),推動各地區、各部門編制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市營商局,各縣區政府)。加快推進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制定統一的審批服務事項編碼、規范標準、辦事指南和時限,消除模糊條款,優化審批服務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實用簡便的辦理流程圖(市營商局、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區政府)。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在政務系統中的應用,逐步使電子營業執照成為認證企業身份、管理企業信息的有效方式和工具。推行商業銀行網點代辦企業登記服務。(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政府)
三、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一)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逐步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涉企證照事項事中事后日常監管模式。健全執法檢查事項清單目錄式動態調整機制,各級監管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及“三定”職能的變化及時調整和發布,接受社會監督。推行部門(系統)內部綜合執法檢查,對沒有群眾投訴舉報及轉辦交辦線索的同一市場主體,依法進行“雙隨機”檢查,做到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市市場監管局、市營商局、市司法局,市直相關審批部門,各縣區政府)
(二)完善信用約束和聯合懲戒措施。完善證照聯動監管機制,深化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實施信用分類監管,制定和完善違法失信“黑名單”管理辦法,落實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措施,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信用監管局面。探索完善信用修復機制,把違法失信主體履行社會責任情況作為修正錯誤、恢復信用的重要指標,使信用監管與社會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直相關審批部門,各縣區政府)
(三)創新互聯網+監管模式。充分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提升事中事后監管效能,依托遼寧省企業信用公共監管平臺,支撐市場主體、政府部門、社會公眾協同互動、信息共享、多維共治的信用監管新模式,實現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覆蓋智慧監管,實現審批(主管)部門與登記(準入)部門證照聯動監管的無縫銜接。充分運用一體化市場監管平臺匯聚的審批、監管等信息,加強大數據風險評估和預警監測的探索工作,不斷提升防范區域性和系統性風險的能力。(市市場監管局,市直相關審批部門,各縣區政府)
四、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
(一)加強組織保障。各縣區、各部門要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解決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消除制約企業發展的各種障礙。凡是與“放管服”要求不符的文件,要及時進行修訂,防止出現惠企政策被原有規定堵住、卡殼等現象。要加強組織協調,層層壓實責任,市直審批部門要加強對各縣(區)審批部門的業務指導,落實“證照分離”改革月報告制度。
(二)加強檢查考評。省政府將“證照分離”改革納入對各市政府重點考評內容,要確保按時間節點完成省政府重點考評任務。 對各部門履行審批監管職責情況開展實時監督,確保“證照分離”改革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對共享數據不認領、已經取消審批或改為備案的事項繼續實施審批、企業按照“多證合一”完成備案后仍要求企業另行備案、制定的具體管理措施針對性不強或落實不到位等行為要嚴肅問責,對破壞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市市場監管局、市營商局,市直相關審批部門,各縣區政府)
(三)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為勇挑重擔、開拓創新、積極作為的部門和干部撐腰鼓勁。對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等,按規定給予容錯。建立健全容錯糾錯制度,準確界定容錯界限,細化容錯情形,既要堅持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又要堅決防止變保護為庇護。(各縣區政府)
(四)強化宣傳培訓。要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做好改革措施的宣傳解讀工作,擴大各項改革政策的知曉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形成全社會理解改革、參與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要加強教育培訓,提升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服務意識,確保改革順利推進。(市市場監管局,市直相關審批部門,各縣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