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在撫順市第十六屆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上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會會議作《關于2019年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報告》。
今年以來,國家和省陸續出臺減稅降費政策,以及省為我市轉貸發行的地方新增債券、收入退庫以及調入預算穩定基金用于彌補支出缺口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有關規定,需對2019年市本級預算和我市地方政府債務限額進行調整。具體調整方案如下:
一、調整一般公共預算
(一)一般公共預算收入
經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批準的2019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為88502萬元,由于公安罰沒收入退庫及政府住房資金收入增加等共同作用,使收入減少44000萬元,建議將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調整為44502萬元。
(二)一般債務轉貸收入
經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批準的2019年市本級地方政府一般債務轉貸收入為112700萬元,由于省新增一般債券6000萬元,建議將市本級地方政府一般債務轉貸收入調整為118700萬元。
3、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經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批準的2019年市本級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為168367萬元,由于收入減少,需將上年結余的預算穩定調節基金28000萬元全部調入,用于彌補支出缺口,建議將市本級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調整為196367萬元。
經過上述收入調整后,可用于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收入來源減少10000萬元。
4、一般公共預算支出
經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批準的2019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158574萬元,建議調整為1148574萬元,減少10000萬元。主要是增加新增一般債券用于城市安全飲水項目6000萬元,減少當年留置中心建設預留資金16000萬元。
調整后,2019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仍保持平衡。
二、調整政府性基金預算
(一)專項債務轉貸收入
2019年市本級年初預算,未安排地方政府專項債務轉貸收入,由于省新增專項債券16500萬元,建議將市本級地方政府專項債務轉貸收入調整為16500萬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
經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審查批準的2019年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支出為82418萬元,建議調整為98918萬元,增加16500萬元。全部為新增專項債券用于東洲區棚戶區改造項目支出16500萬元。
調整后,2019年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仍保持平衡。
三、2019年撫順市地方政府債務限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部關于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的實施意見》(財預〔2015〕225號)、《財政部關于按規定收回政府債務部分限額的通知》(財預〔2019〕83號)、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19年政府債務限額的通知》(遼財債管〔2019〕232號)等文件精神,建議調整我市地方政府債務限額。
2019年我市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為410.72億元,比2018年增加4.3億元,按地區劃分,市本級173.71億元,縣區237.01億元;按類型劃分,一般債務限額356.87億元,專項債務限額53.85億元。其中,2019年省政府下達新增政府債務限額5.1億元(市本級2.25億元,縣區2.85億元),財政部收回存量政府債務限額0.8億元。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