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2024年部門預算表
一、2024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2024年部門收入預算總表
三、2024年部門支出預算總表
四、2024年部門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2024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六、2024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門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2024年部門支出功能分類預算表
十一、2024年部門支出經濟分類預算表(政府預算)
十二、2024年部門支出經濟分類預算表(部門預算)
十三、2024年部門債務支出預算表
十四、2024年部門政府采購支出預算表
十五、2024年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預算表
十六、2024年部門(單位)整體績效目標表
十七、2024年部門預算項目(政策)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撫順市政府辦公室機關綜合服務中心(撫順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于2022年11月正式掛牌成立,機構規格正縣級,由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機關事務局)所屬。承擔:①市級行政辦公區提供服務保障;②為撫順來京部門、企事業單位及駐京部門服務;③市直公務用車管理、調度;④保障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區設備運行維修等。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撫順市政府辦公室機關綜合服務中心為二級預算單位,主管部門為撫順市政府辦公室。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表
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詳見部門預算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2024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
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財政撥款收入(含上級提前告知轉移
支付資金)、單位資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社會
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本部門2024年收支總預算 4159.67萬元。
收入預算增減情況:
2024年本部門收入預算4159.67萬元,比上年減少66.07萬元,降低1.56%,減少主要原因:單位資金收入減少。按照資金來源劃分,財政撥款收入(含上級提前告知轉移支付資金)3037.43萬元,同比增加5.94萬元,增漲0.2 %,增加主要原因:社保大廈水電費增加。單位資金收入1122.24萬元,同比減少72.01萬元,降低6.03%,減少主要原因:食堂運行費減少。
支出預算增減情況:
2024年本部門總體情況支出4159.67萬元,比上年減少66.07萬元,降低1.56%,減少主要原因:單位資金收入減少。其中:基本支出1624.28萬元,比上年減少31.81萬元,降低1.92%,減少主要原因:人員經費減少;項目支出2535.39萬元,比上年減少34.26萬元,降低1.33%,減少主要原因:單位資金收入減少。
二、關于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4159.67萬元,收入預算按來源分為財政撥款收入及單位資金收入。具體包括:當年財政撥款收入3037.43萬元,單位資金收入1122.24萬元。按功能支出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720.8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0.5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8.9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7.14萬元;按經濟支出分類包括:工資福利支出896.1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705.1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3萬元,項目支出2535.39萬元。
財政撥款收入預算增減情況:同2023年相比,2024年財政撥款收入增加5.94萬元。
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增減情況:同2023年相比,2024年財政撥款支出增加5.94萬元。
三、關于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624.28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896.1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705.1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23萬元。
人員經費896.1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含購房補貼、在職個人取暖費等)、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 705.1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和其他商品服務支出等。
對個人和家庭補助23萬元,主要包括:退休人員取暖費。
四、關于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數 146.8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用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41.8萬元。同2023年相比減少11.51萬元,原因是:減少公務用車運行費。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情況
2024年所有項目支出均填報了績效目標,共涉及6個項目,項目支出預算合計為1413.15萬元。單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和指標詳見附表。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23年12月,本部門共有64臺公務用車。
預算公開表數據中無數據的情況說明
2024年預算中沒有:1.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2.政府采購支出表;3.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預算公開表;4.部門債務支出預算表,相應表格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務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公用取暖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維修(護)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六)“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七)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統一管理的部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支出,以及離退休人員的支出。
(八)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項):指為離退休人員提供管理服務的支出。
(九)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為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供管理服務的支出
(十)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為行政單位、事業單位人員提供養老保險繳費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該項政策始于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國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中普遍實施,繳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過12%,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年工資,目前已實施約20年時間。行政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特殊崗位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規范后發放的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等;事業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特殊崗位津貼等。
(十二)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 23號)的規定,從1998年下半年停止實物分房后,房價收入比超過4倍以上地區對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發放的住房貨幣化改革補貼資金。
(十三)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險(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為行政單位人員的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十四)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險(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為事業單位人員的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十五)一般公務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機關服務(項):為保障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工會經費、維修(護)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六)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事業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七)非稅收入(類)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款)非經營性國有資產收入(項)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收入:中央與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應執行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類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取得的,按照相關制度規定需上繳的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相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