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和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
(二)擬訂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加強和優化全市營商環境建設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統籌協調各縣區、各部門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三 )負責全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檢查工作,受理相關投訴、舉報,查處營商環境建設違法違紀行為。
(四)配合有關部門對全市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部署情況進行績效考評。負責對上級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及時報告督查情況,指導協調和統籌規范政府系統督查考核工作,組織實施市政府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各縣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的業務指標考核工作。
(五)負責推進全市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導縣區以下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負責市行政審批大廳的運行和管理,負責對市直部門進駐市行政審批大廳政務服務事項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指導服務。負責對進駐市行政審批大廳工作人員的曰常管理、考核、培訓。
(七)負責全市行政權力運行制度系統、行政權力電子監察系統建設等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市行政審批工作。
(八)負責政府綜合服務熱線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市民心網工作。
(九)承擔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市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曰常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切實強化服務,優化營商環境,不斷提升群眾和企業的獲得感。
(十二)關予實績考核工作的職責分工。市委組織部負責總統籌、總協調,負責各縣區黨建指標考核,同時承擔市實績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曰常工作。市直機關工委負責市直機關黨建指標考核和黨群政法部門業務指標考核。市政府督查考核辦公室負責經濟指標和政府部門業務指標考核。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市紀委監委、市委統戰部負責各自系統有關單位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