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綜合辦(保密工作辦公室)。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文電、會務、機要、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工作計劃和總結、會議紀要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機關事務工作的有關政策、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和備案等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印章、信函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機關績效考核及安全、保密、信訪、法制等工作,負責國旗、國徽管理工作。
(二)秘書科。負責市政府會議和重要活動的計劃、管理、審核和組織實施工作,承辦市政府召開的全市性會議和市政府黨組會議、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推進會議等會議會務工作,指導市政府議事協調機構承辦的會議,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活動安排服務和市政府重要活動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市政府公務接洽接待、政務活動總體協調工作,負責市政府大事記的編寫工作,負責領導干部外出審核、報備等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文電科。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發文文稿(含電報)的審核、送批及收文的分辦、擬辦、轉辦和催辦工作,負責黨政機要文電的分辦、傳閱、管理和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應歸檔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提供查閱,負責市政府印鑒管理,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機要通信、機要傳輸及機要文件的交換工作,指導全市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四)綜合一科。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的文字綜合工作,根據領導意見或工作需要對市政府有關重點工作進行綜合、調研、協調,負責市政府向省政府重要事項和貫徹落實重要會議、領導講話精神情況報告的起草工作,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通報和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會議紀要的起草核發,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綜合二科至綜合七科。負責對市政府分管領導分管領域的工作進行綜合、調研、協調、督辦,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公務接待、調研活動的協調安排、業務會議的會務工作和會議紀要的起草核發,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批示件的督辦和辦理情況的反饋工作,負責市政府相關文件材料的審核把關,負責做好市政府分管領導政務服務工作,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研究一科。負責組織或參與對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決策咨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咨詢意見,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單獨或組織、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有關重要文件,起草市政府領導同志部分重要講話等文稿,負責制定市政府月份工作要點、年度計劃,參與市委重點工作、重要會議的文件起草工作。
(七)研究二科。對有關國家、省、市經濟政策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議,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為市政府決策提出參考建議,承擔市政府黨組文件的起草工作,制定市政府黨組會議、民主生活會議方案,負責市政府黨組的黨建、廉政建設等各項服務工作。
(八)新聞聯絡科。負責協調聯絡市政府宣傳工作,編制市政府宣傳工作要點,負責聯系新聞單位對市政府會議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政務活動、考察調研活動的宣傳報道,負責對市政府新聞報道、評論等審核把關工作,組織指導市政府系統對市政府重點工作、重要決策、重大項目的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市政府系統宣傳工作進行督查考評。
(九)建議提案辦理科。負責省和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交辦、綜合、協調、督查、反饋、考評等工作,辦理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來信,督辦落實市人大代表議案、市政協建議案,組織協調市人大代表質詢、詢問的應詢工作,負責與市人大、市政協專門委員會的工作聯系。
(十)信息科。負責全市政府系統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信息、資料的搜集、整理、編報、反饋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負責指導全市政府系統信息工作,以及向省政府辦公廳的信息報送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微博工作。
(十一)電子政務辦公室。負責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內網及相關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推進全市電子政務外網建設及應用,推進全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基礎設施資源的統籌利用,依托信息化手段,推進全市政府系統業務協同。開展政府系統電子政務績效評估工作,負責建立和完善政府系統電子政務標準規范。承擔市電子政務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政務公開辦公室(市政府公報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組織指導市政府公報工作,推進行政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和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指導監督各縣區、各部門落實政務公開的主體責任,做好信息發布、政策解讀,依法依規答復公開申請,推進政務公開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指導規范全市政府網站管理及信息內容建設,開展政府網站普查,受理查處涉及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相關投訴舉報。承擔市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網絡訴求綜合科。負責人民網市長留言版、市政府門戶網站市長信箱以及群眾來信的辦理工作,負責省政府轉辦的相關訴求的辦理工作,對網絡單位進行指導、協調、監督,會同市有關部門統籌做好省政府交辦的政務輿情回應工作,負責協調市長聯絡員工作。
(十四)市政府總值班室。牽頭負責市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相關重大情況,辦理向市政府、省政府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指導、檢查、考核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和信息報送工作,協助做好函電轉辦和銜接。
(十五)公務用車管理科。擬訂市本級公務用車政策規定并組織實施,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編制、調配、更新、處置和牌照管理工作,負責公務用車和綜合執法用車管理平臺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集中辦公區地下停車場管理工作。
(十六)接待一科。負責擬訂全市公務接待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擬訂副廳級以上來撫公務接待團組接待計劃,指導檢查全市公務接待工作,負責政務接待方面行業管理有關工作,負責接待值班室工作。
(十七)接待二科。負責接待任務落實情況的審核、接待資料整理歸檔以及接待費用的核算工作,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系統公務接待工作,承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交辦的其他接待任務。
(十八)規劃建設科。負責全市市直行政單位房屋及基礎設施維修維護及工程監管、綠化、環境秩序等管理維修維護提出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集中辦公區所駐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愛國衛生、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
(十九)運行保障科。負責集中辦公區的水、電、暖氣、電梯、空調、變電所、弱電系統等設備運轉維修維護的計劃及標準化管理。
(二十)安全保衛科。負責集中辦公區安全保衛工作和安全防范系統的監控與管理,以及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協調做好集中辦公區門前應急維穩工作。
(二十一)服務保障科。擬訂市級領導服務保障有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指定范圍內的市級領導以及有關服務對象的生活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副市級以上干部周轉住房調配、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會議服務管理,指導和監督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后勤服務和各獨立辦公單位及各縣區機關事務工作。
(二十二)財務科。擬訂機關財務管理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市本級公務接待經費、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建設與維修項目經費、副市級以上干部周轉房建設與維修項目經費、公務用車經費等專項經費的使用和監督,負責機關財務工作的督導檢查和審計工作。
(二十三)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負責機關黨群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含機關離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務工作)、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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