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政辦發〔2021〕1號
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2021年入伍大學畢業生退役后
繼續施行事業單位定向招聘政策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市征兵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為提高我市參軍入伍士兵整體素質,確保完成年度征兵任務,促進我市大學畢業生就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征兵工作條例》和《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市2023年將繼續提供150個事業單位崗位,定向招聘2021年從撫順市入伍的大學畢業生退役士兵。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3年提供150個事業單位崗位(招聘崗位為人員經費由財政列支的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用于招聘2021年從撫順市參軍入伍并于2023年正式退役的大學畢業生。其中:市屬事業單位80個,區屬事業單位40個,縣屬事業單位30個。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 二、招聘對象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為應征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往屆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專業不限。 (二)應聘人員需為撫順戶籍或撫順生源并從撫順市應征入伍,從設在我市的遼寧石油化工大學、沈陽工學院符合條件入伍的當年應屆畢業生不限戶籍和生源地。 三、不予聘用的情況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一) 因個人原因未服滿2年義務兵役的; (二) 服役期間受到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 (三) 服滿2年義務兵役后,留在部隊繼續服役的; (四) 退役后不回撫順安置的; (五) 享受國家退役安置政策的。 服役期滿當年參加招聘后,個人放棄選崗或定崗后不按期報到的,不再予以聘用。 四、其他事項 具體招聘方案,待符合條件的大學畢業生士兵服滿義務兵役退役時,由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 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