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印發《關于克服疫情災情影響確保
如期全面脫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脫貧攻堅(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關于克服疫情災情影響確保如期全面脫貧的若干措施》已經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做好貫徹落實。
遼寧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
2020年9月21日
關于克服疫情災情影響確保如期全面脫貧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8月21日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克服疫情災情影響確保如期全面脫貧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推動我省各地區、各部門進一步加大力度,克服疫情災情影響,全面做好脫貧攻堅收官工作,確保如期實現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目標任務,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增強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切實克服疫情災情對脫貧攻堅的影響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克服疫情災情影響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工作。全省上下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克服疫情災情影響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深刻認識疫情災情影響對如期實現全面脫貧帶來的困難和挑戰,切實增強風險意識,堅決消除各種隱患,始終把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的主動權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要認真分析評估疫情災情對本地區、本系統脫貧攻堅帶來的不利影響,全面查找存在的漏洞弱項,切實把應對工作提前做到位,慎終如始抓好脫貧攻堅責任落實、舉措落實、任務落實,用扎實做好工作的確定性來應對各類風險隱患。
責任單位:各市脫貧攻堅(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各市),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應對旱情影響加大對貧困戶關注與幫扶力度
遭受旱災的錦州、阜新、鐵嶺、朝陽等市要認真落實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關于做好應對旱情影響加大對貧困戶關注與幫扶力度的通知》(遼脫貧發〔2020〕17號)要求,以最大限度降低旱災、澇災等自然災害對脫貧攻堅的影響。迅速組織帶領貧困群眾開展生產自救,及時補種改種,因地制宜,發展短平快產業項目。加大對受災貧困群眾的生活保障力度,及時落實好各項救助措施,防止因災致貧返貧。充分利用脫貧攻堅大普查成果,著力補齊短板,確保受災地區貧困群眾“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不出問題。
責任單位:錦州、阜新、鐵嶺、朝陽市
三、切實加大貧困勞動力務工就業
(一)深化細化實施好我省已出臺的就業幫扶政策。各地要切實擔負起促進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的主體責任,落實好各項幫扶措施。推進實施《關于印發〈遼寧省進一步加大就業扶貧力度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遼人社〔2019〕16號)《關于進一步加大財政就業補助資金支持力度做好剩余貧困人口就業扶貧工作的通知》(遼財社〔2020〕110號)等政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農業農村廳、扶貧辦要加大督促指導力度,抓好政策措施執行。
責任單位:各市,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扶貧辦
(二)精準摸清貧困人口就業意向。跟蹤掌握貧困勞動力就業狀況,進一步落實貧困勞動力就業幫扶舉措。省扶貧辦持續做好對貧困勞動力摸底排查工作,堅持定期報告工作制度,組織各地對有就業意愿的貧困勞動力情況進行統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與扶貧辦聯動,動態核實全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未脫貧人口參保情況、有勞動能力的勞動力就業意愿和培訓需求等信息,督促各地建立實名制幫扶臺賬,明確目標任務,開展“一對一”幫扶。
責任單位:各市,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扶貧辦
(三)促進貧困勞動力就近就業。依托扶貧龍頭企業、就業創業扶貧載體、種養基地、鄉村扶貧公益性崗位,以縣為單位做好貧困人口就地就近就業工作。支持鼓勵扶貧龍頭企業、就業創業扶貧載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利用村級光伏電站收益開發公益崗吸納就業。通過設置護林員、護路員等各類鄉村臨時性公益崗位,就近就地安排符合條件的貧困勞動力就業。
責任單位:各市
(四)繼續推進貧困家庭大學畢業生兜底就業。推進實施《遼寧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就業扶貧實施方案》,建立健全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域內就業信息臺賬,精確掌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基本信息及就業創業意向需求,確保有就業意愿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全部實現就業的目標。
責任單位:各市,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扶貧辦
四、切實解決好扶貧產品銷售問題
在脫貧攻堅的最后收官階段,各地區各有關部門一定要盡最大努力,促進扶貧產品銷售,堅決防止出現大規模的扶貧產品滯銷賣難,要多措并舉,拓寬扶貧產品的銷路。
(一)解決好扶貧產品滯銷賣難問題。加大產銷對接力度,鼓勵各類大型商超批發市場等,增加扶貧產品的流通銷售。依托電商平臺、社交媒體、視頻直播等,促進線上銷售。加大加工轉化力度,支持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發展產地初加工,引導加工企業深度開發扶貧產品,有效減少滯銷受阻。加大品牌建設和推廣力度,鼓勵各類大型展銷洽談會設立扶貧專區,提升扶貧產品的市場知名度和競爭力。
責任單位:各市,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工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扶貧辦
(二)開展好消費扶貧行動。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扶貧辦等七部委《關于開展消費扶貧行動的通知》的有關要求,扎實推進省內消費扶貧工作。參照國家中西部地區扶貧產品認定工作流程,組織相關市、縣扶貧部門開展省內扶貧產品認定工作。開展省內消費扶貧行動。舉辦 “消費扶貧供需對接活動”,組織省內有關地區開展扶貧產品的采購對接;組織開展遼寧省電商精準扶貧戰“疫”助農增收專項行動和“萬企幫萬村”消費扶貧行動等系列活動;支持遼寧衛視、京東云聯合開展《點贊我家鄉》欄目,推薦各類扶貧產品。組織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參與省內消費扶貧工作。各單位采購省內扶貧產品的資金可算作扶貧投入,積極向省直機關單位推介省內扶貧產品名錄,引導各單位、團體參與消費扶貧。
責任單位:各市,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
五、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
(一)全面落實防止返貧監測政策措施。推進各地實施好省扶貧辦與財政廳聯合印發的《遼寧省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實施辦法》(遼扶貧辦發〔2020〕17號),圍繞“兩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標,建立和完善監測、預警、幫扶、保障“四位一體”的防貧工作機制,按照事前預防與事后幫扶相結合、分級預警和分類幫扶相結合、開發式幫扶與保障性措施相結合、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外部幫扶與自主發展相結合的原則,把人均純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農村家庭,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疫、意外事故或其他重大變故引發的剛性支出明顯超過上年度收入或收入大幅縮減的家庭納入防止返貧監測范圍,確保及時發現、及時幫扶。對監測信息實行動態管理,定期評估監測對象風險等級,及時調整、確認并重點幫扶,建立每季度集中開展一次防貧監測信息數據采集、分析及監測對象家庭成員變更等基礎信息動態管理機制。
責任單位:各市,省扶貧辦
(二)及時采取幫扶措施。根據監測對象家庭收入、生產生活條件、主要返貧致貧風險,采取有針對性地幫扶措施,落實幫扶政策,及時化解返貧致貧風險。對現行政策化解不了致貧風險的,按照貧困戶識別標準和程序及時識別納入,實現隨時納入、應納盡納、應扶盡扶,不落一戶不落一人。對符合低保、特困認定條件的,及時納入低保、特困范圍,做到應保盡保。充分發揮“防貧保”等保險產品的兜底作用,加大對脫貧監測戶、易致貧邊緣戶及其他重點人群的鞏固扶持力度,確保不返貧、不致貧。
責任單位:各市,省民政廳、省扶貧辦
(三)加強數據共享和工作協同配合。推進落實好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遼寧省扶貧領域數據共享管理辦法(試行)》,在省教育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政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衛生健康委、醫保局和扶貧辦等9個部門,以及市、縣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逐級核對、同步報送的扶貧數據共享工作機制。
責任單位:各市,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相關單位
六、持續抓好脫貧攻堅問題整改
各地區、各部門要持續抓好脫貧攻堅問題整改,對考核、督查、普查等各個渠道發現的問題全面進行整改,確保不影響如期全面脫貧。對已經整改的問題,要保持整改成效,防止反彈。對新發現問題,要立行立改。
(一)突出“暗訪式”調研發現問題整改。省扶貧辦印發了5次“暗訪式”調研發現的問題清單,各市要指導相關縣(市、區)組織整改,狠抓落實,確保整改到位。相關縣(市、區)要主動認領問題,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立行立改。其他縣(市、區)要舉一反三,對照問題,自查自糾,落實整改。
責任單位:各市,省扶貧辦
(二)強化大普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抓好市縣自查發現的問題整改。認真梳理大普查自查階段發現的問題,分門別類列出清單,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掛賬銷賬,把握時間節點,實行時間倒排、任務倒逼、責任倒追,盯人、盯事、盯結果,整改一個,銷號一個。抓好省級抽查發現的問題整改。省抽查組重點梳理“一超過兩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飲水”實現、 “五個一批”政策落實、基礎工作完善等方面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各市,一并建立臺賬進行整改,改到位、改徹底,不留死角、不留疑點、不留后患。
責任單位:各市,省扶貧辦
各地區各有關單位要將貫徹落實本措施的進展情況和意見建議及時報省扶貧辦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