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
(第29批 2021年5月11日) |
序號 | 受理 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1 | D2LN202105040069 | 順城區高山路18號,中電投撫順發電廠的冷卻塔建在舉報人家門口不足10米處,冷卻塔排放酸雨異味擾民,且冷卻塔機器設備噪聲擾民,導致舉報人家里無法居住。從2008年中電投撫順發電廠投產至今,舉報人多次向遼寧省生態環境廳、撫順市生態環境局投訴,一直未得到解決。 | 撫順市 | 大氣 | 反映情況不屬實。 舉報問題中提到的冷卻塔中的水主要來源為渾河,用于設備冷卻,且冷卻塔頂部排放的是水蒸氣,不會產生成酸雨及異味。經查,撫順熱電分公司西廠界至冷卻塔實際距離19米。符合環保要求,國家環保部于2012年7月26日已經驗收。2021年4月9日,撫順市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撫順熱電分公司廠區西廠界(冷卻塔西側投訴人工廠方向)3個點位進行了晝間及夜間噪聲監測。1#、2#、3#點位距離冷卻塔分別為20米、30米、100米。3個點位間的距離為1#點位(冷卻塔正西側,距離冷卻塔20米)至2#點位28米,2#點位至3#點位83米。監測結果顯示1#點位晝間51.0 dB、夜間49.9 dB;2#點位晝間49.2 dB、夜間49.7 dB;3#點位晝間45.5 dB、夜間46.6 dB。依據環保部《關于撫順發電廠(2×300兆瓦)供熱機組擴建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環驗〔2012〕154號)要求,西廠界晝間、夜間噪聲監測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3類標準晝間65 dB、夜間55 dB。監測數據顯示該企業噪聲不超標。企業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廠界噪聲進行監督性監測,監測結果均不超標。 針對投訴人的投訴,撫順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都進行現場核實調查,并及時反饋。 | 不屬實 | | 辦結 | |
2 | D2LN202105040067 | 撫順縣石文鎮瓦房村村書記盧*杰,非法占用耕地和林地30畝建設大型養豬場,且沒有辦理任何環保手續,養豬場內的化糞池沒有做防滲處理,還將糞便隨意排放到周邊耕地或河道內,導致河水惡臭異味擾民,水體呈黑色,并導致耕地受到污染,無法耕種。 | 撫順市 | 水 | | | | 暫未辦結 | |
3 | D2LN202105040055 | 順城區會元鄉會元村的生活污水處理廠不運行,村內的生活污水沒有經過任何處理直排到會元河內,造成河水惡臭異味擾民。 | 撫順市 | 水 | 舉報情況屬實。 經查,投訴人反映的生活污水處理廠即會元鄉中心鎮區生活污水處理工程,2019年11月開工建設,2020年9月竣工,2021年2月調試運行。由于周邊村民生活污水自行收集通過還田等方式處理不直排會元河,因此該污水處理廠只收集處理會元鄉政府、武裝部訓練基地、會元中心小學、何臨華浴池等周邊企事業單位生活污水,周邊村民生活污水未接入。該污水處理廠調試期間進行過3次水樣檢測,其中3月7日水質檢測合格后進行了排放;3月25日自檢COD、氨氮超標后停止排放,4月12日自檢仍不達標。 會元河是撫西河支流,根據撫西河水質監測報告,年均值Ⅳ類水體,斷面水質達到省考Ⅴ類標準。 2021年5月6日,會元鄉政府現場檢查時,污水處理廠收集的生活污水全部儲存沒有直排會元河。會元河周邊有8個私接排污口,其中6處有排污痕跡,分別是2家未接入污水處理廠的飯店(興峻飯店、鄉里鄉味飯店)、1個超市(高永志超市)和3戶住宅私排生活污水,會元河興峻飯店附近存在輕微異味,異味來源是該飯店堆積在岸邊的餐廚垃圾。
| 屬實 | 該案階段辦結。 2021年5月6日,污水處理廠運營方在推進調試整改基礎上進行了第4次采樣檢測,檢測結果各指標全部達標,目前正在安裝調試在線監測設備和采樣平臺,計劃5月30日前通過環保驗收并正式投入運行;5月9日,會元鄉政府封堵了8處排污口,對河道進行了徹底清理,現場已無異味,同時實施工程將2家飯店接入污水處理廠,截至5月10日,興峻飯店已接入污水處理廠,鄉里鄉味飯店還在繼續施工,計劃5月25日前全部竣工。 下一步,會元鄉政府將加大沿河巡查檢查力度,堅決杜絕沿河飯店和村戶私自將生活污水排入會元河現象,確保會元河水質良好。
| 階段辦結 | 無 |
4 | X2LN202105040039 | 新賓縣南雜木鎮的西側山坡、清原縣北雜木村的南山、東洲區二伙洛村六隊東山,有多個私人開采的金礦,生產期間,含化學試劑的廢水直排入大伙房水庫,污染水源 | 撫順市 | 水 | | | | | |
5 | X2LN202105040038 | 舉報人對受理編號:D2LN202104060053的調查核實結果不滿意。撫順市新賓縣南雜木鎮南雜木木材市場在二級水源地保護區內,工業園區周邊1000平方米地區地下水受到污染,2018年10月31日,縣政府對木材市場進行關停關閉,斷水斷電。2019年1月10日,政府又恢復供水供電,告知企業恢復生產。新賓縣政府曾出臺搬遷計劃,稱2019年6月30日前搬遷完畢,但至今未進行搬遷。2020年,舉報人曾多次向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舉報人認為辦理結果造假。近日,由于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遼寧,企業已全部停工。 | 撫順市 | 其他污染 | 經調查,舉報情況部分屬實。 1、撫順市新賓縣南雜木鎮南雜木木材市場位于大伙房飲用水水源地的準保護區。2020年6月有舉報反映該木材市場地下水污染,新賓縣政府立即委托第三方技術機構進行了調查,經4次檢測,結果為地下水錳超標。第三方技術機構給出調查結論:南雜木調查區域內地下水錳超標問題,是受土壤地質因素、地下水儲量變化因素的影響,這一結果也與歷年來渾河水質檢測結果相一致;結合現場走訪情況,可以基本排除工業錳污染可能。新賓縣水務局已對有超標問題業戶的非法水井實施了封井,南雜木鎮政府為封井業戶接通了自來水。4月23日和5月5日,撫順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又對地下水錳超標區域、五一河和朝陽河的入河口、南雜木自來水的進出水、渾河南雜木段上下2個斷面開展了監測工作,監測結果連升木業、昌紅木業的地下水錳仍然超標。 2、2017年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大伙房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企業未依法關停問題,新賓縣政府2018年10月31日依法對木材市場中企業實施了關閉斷電處理。但因為木材市場內居住業戶向南雜木鎮政府反映冬季取暖需求問題,所以南雜木鎮政府在2019的1月份向業戶恢復供電,雖然恢復供電,但政府仍禁止企業生產。南雜木鎮政府每日進行巡查,撫順市生態環境局新賓縣分局也定期檢查,及時制止個別企業私下生產的行為,不存在舉報人所說的告知企業恢復生產的情況。 3、按照整改工作要求,新賓縣政府制定了搬遷方案,但隨著2019年10月8日大伙房飲用水源保護區的調整,企業已經不必要搬遷,撫順市生態環境局新賓縣分局和新賓縣政府分別在2019年10月31日和2020年2月21日下達了有關通知,告知企業保護區調整情況、辦理環保手續的步驟和建議、已經通過環保審批的企業可以試生產,并告知企業有關補償期限問題,大部分企業已在整改承諾書上蓋章或簽字。 4、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以來,政府沒有要求過木材市場企業停產,所以不存在企業全部停工的情況。 5、從2018年以來,新賓縣政府一直在開展南雜木木材市場的環境綜合整治,向業戶宣傳大伙房飲用水源保護政策、法規,實事求是認真答復上訪業戶的訴求,不存在辦理結果造假的問題。
| 部分屬實 | 該案階段辦結。 南雜木鎮政府和撫順市生態環境局新賓縣分局已經統一對木材市場的環境監管巡查臺賬,按照監管責任分工,南雜木鎮政府每半月開展一次巡查、撫順市生態環境局新賓縣分局每季度開展一次巡查,幫助企業及時解決環境問題,監督企業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確保大伙房飲用水源安全。對于南雜木部分區域的地下水錳超標問題,新賓縣政府將進一步進行祥查。 | 階段辦結 | 無 |
6 | X2LN202105040025 | 東洲區聯宇(撫順)蠟業有限公司坐落在東洲區機加工園區內,其主要生產石蠟及石蠟制品,屬石化產業,不符合機加工園區規劃環評。蠟板成型產品和紙箱生產線未辦理環保手續,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污染物隨意堆放,生產廢水直排,3000多噸的液蠟儲罐隨意加高。私自打井8眼,盜采地下水用于生產。為逃避法律制裁,督察期間停產。 | 撫順市 | 水,其他污染 | 反映情況屬實。 2021年4月19日,撫順市生態環境局東洲區分局到現場調查: 該企業擅自新建蠟板澆注和石蠟造粒包裝兩條生產線,投產時均未進行環保審批,屬未批先建。兩條生產線不產生工業廢水。 蠟成型項目使用冷卻循環水,不外排、不產生工業廢水。該企業設置一個雨排口,周邊無城市污水管網。企業生活污水通過一個與化糞池相連接的雨排口排入外環境。2021年4月25日,撫順市生態環境局東洲區分局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該企業雨排口進行檢測,檢查報告顯示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超標。該企業正常生產過程中不產生廢渣粒,有少許遺灑蠟滴,蠟滴收集后放入熔蠟槽循環利用。 企業購置一套全自動一體機用于加工紙箱,外購的成型紙板經一體機自動壓型噴墨后加工成紙箱,生產過程中使用油墨,年使用量約12桶(240升),無廢水產生,使用后的油墨桶廠家回收。依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該企業紙箱生產屬于第二十大項第39小項:印刷類別,根據名錄要求,屬于豁免類別。 現場檢查1#廠房內建有8個白鋼儲罐,用于儲存原料液蠟。由于儲罐頂為圓頂,工人在頂部作業時極易滑到,有重大安全隱患,所以將8個儲罐加高改為平頂。現8個儲罐容量共計3350噸,比環評要求的8個儲罐總容量2730噸增加了620噸,存儲能力增加22.7%,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該企業存儲能力改變未超過30%,不屬于工藝重大變更。 聯宇(撫順)蠟業有限公司立項12萬噸蠟成型項目位于撫順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青草溝地塊,建設用地性質為二類工業用地,允許建設生產工藝是純物理變化的輕化工項目,該項目主要通過模具將石蠟壓制成蠟燭,屬物理變化,符合用地標準。 2021年4月23日,撫順市東洲區農業農村局到聯宇(撫順)蠟業有限公司進行現場勘查。經查,該公司在2018年4月建廠時,因自來水管網尚未建成,為進行廠區建設施工打井8口用于取水,當月自來水管網連接到該廠,該廠立即將5口井進行了填埋,剩余3口井一直廢棄未使用。撫順市東洲區農業農村局要求該企業將剩余3口井填埋處理。 該企業原料液蠟由撫順石化公司提供,因2021年4月1日撫順石化公司開始檢修,該企業無原料供應,所以暫時停產。 | 屬實 | 該案已辦結。 針對該企業未批先建的違法行為,撫順市生態環境局東洲區分局對該企業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企業立即停止使用未批先建的兩條生產線,并對其處以19.41萬元罰款。 針對污水超標排放違法行為,撫順市生態環境局東洲區分局對該企業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其嚴格按照環評批復要求將生活污水用吸污車轉運到東澤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并建立臺賬;處以30萬元罰金。2021年4月28日,經撫順市生態環境局東洲區分局復查,企業化糞池與雨排已斷開連接,生活污水停止排入外環境。 2021年4月25日,撫順市東洲區農業農村局依據《遼寧省地下水資源保護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對企業未經審批,擅自打井取水的違法行為處以5萬元罰款。下達處罰的當天,執法人員經過現場復查,確定廠內8口井已全部完成填埋。 下一步,撫順市東洲區行政執法機關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杜絕環境污染行為
| 辦結 | 無 |
7 | X2LN202105040018 | 順城區將軍街輯安社區北側,烤肉筋的小店和將軍王大肉筋兩家燒烤店,均未安裝油煙凈化器,油煙異味和噪聲擾民,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 撫順市 | 大氣 | 舉報情況屬實。 2021年5月4日,撫順市順城區城市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進行了現場核查。經查,投訴人反映的烤肉筋的小店和將軍王大肉筋分別是撫順市順城區阿贊烤肉筋店和撫順市順城區炙道大肉筋燒烤行,有營業執照,使用獨立煙道高空排放,但沒有安裝油煙凈化裝置,排風機沒有進行隔音降噪處理,存在油煙噪聲擾民問題。 | 屬實 | 該案已辦結。 2021年5月4日,撫順市順城區城市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分別對兩家飯店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兩家飯店15日內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和隔音降噪設施;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 2021年5月10日復查,兩家飯店都安裝了油煙凈化裝置,并通過隔音棉方式對風機進行了隔音降噪,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 辦結 | 無 |
8 | X2LN202105040008 | 東洲區高新區遼寧森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建一套焚燒爐,未辦理環保手續,夜間排放淡藍色氣體,影響大氣質量。違規存放危險廢物,造成周邊土壤被污染。 | 撫順市 | 大氣,土壤 | | | | 暫未辦結 | |
9 | D2LN202105040023 | 清原滿族自治縣紅透山鎮北雜木開發區2017年4月份縣政府下達了一級保護區內所有企業(大概18家企業左右)停產的通知,停產期間政府補償;2018年5月份開始補償,補償到2019年10月末,2019年10月末至今沒有給所有企業補償;2020年3月份縣政府下達了復工生產通知書,通知企業可以生產了,恢復了營業執照,木材加工許可。4月21日向督察組反映過,投訴人對公示結果賠償方案不贊同,2017年4月份到2018年5月份沒有補償,2019年10月末至今沒有給所有企業補償。 | 撫順市 | 其他污染 | | | | 暫未辦結 | |
10 | D2LN202105040007 | 望花區法庫市場南側東洲大藥房北側下水井返污水,污染環境 | 撫順市 | 水 | 舉報反映情況屬實。 經調查,2021年5月4日,法庫市場南側東洲大藥房北側,存在一個下水井正在返污水,并污染周邊環境,經查該井為市政管網聯通井。 | 屬實 | 該案已辦結。 望花區建設街道于5月4日雇傭專業疏通公司對該井進行清掏疏通,并將周邊路面進行清理,返污水、存在異味問題已經解決。 2021年5月5日,撫順市望花區建設街道工作人員到現場復查,發現下水井已清掏完畢,不再返污水污染環境。 下一步,撫順市望花區建設街道將按照日常管護制度,明確日常監管、巡視和維護、處置責任人,定期開展巡察,并對小區各污水井進行清掏疏通,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 辦結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