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政辦發〔2020〕11號
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區招商引資工作獎補辦法》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縣區招商引資工作獎補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縣區招商引資工作獎補辦法
為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招商引資工作的積極性,加快推進撫順“工業立市、工業強市、產業興市”,加大項目招引和項目建設工作力度,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市政府對各縣區獎勵招商引資項目資金進行獎補。經市相關部門審核認定后,對各縣區招商引資項目獎勵資金總額,市財政按照40%比例,給予配套獎勵補貼。市政府將按照“誰先出臺、誰先實施、誰先補貼”的原則,鼓勵各縣區加快制定出臺本區域招商引資中介人獎勵辦法,并組織實施。 第二條 實施主體。各縣區政府為招商引資獎勵辦法制定和實施的主體,分別制定出臺招商引資中介人獎勵辦法,對招商引資有功人員給予資金獎勵。 第三條 獎勵標準。各縣區在制定出臺招商引資獎勵辦法時,工業項目最高獎勵標準一般不超過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的3‰;輕資產項目最高獎勵標準一般不超過項目年度納稅額地方留成部分的2%比例。 第四條 自主設定獎勵門檻和獎勵條目。各縣區制定出臺的招商引資中介人獎勵辦法可根據實際,自行設定項目獎勵的起始額度,自行設定獎勵項目的產業條目,自行設定獎勵的中介人范圍。 第五條 明確招商引資項目獎勵審核認定程序。各縣區要對招商引資項目自洽談初始階段,即確定項目第一中介人,建立在談項目和第一中介人信息備案制度。當項目實現正式簽約后,要及時向市商務局報送項目和中介人相關信息。 第六條 市政府對縣區擬獎勵項目進行審核認定。對各縣區擬獎勵的招商引資項目,由市商務局牽頭,會同市發展改革、財政、統計、工業和信息化、營商等部門對項目情況進行審核認定,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第七條 縣區政府組織獎勵兌現。各縣區擬獎勵招商引資項目和資金,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后,由市財政按照獎勵資金總額的40%比例,向縣區財政撥付獎勵資金,由縣區政府組織兌現。各縣區原則上每年底進行一次獎勵,確因項目多、項目建設竣工快等情況,可在半年中期增加申報一次。 第八條 本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 第九條 本辦法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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