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重污染天氣應對任務已完成整改,省生態環境廳出具了驗收銷號意見,現予公示(見附件)。
自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任何單位、個人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與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并提供有關材料。單位反映情況需加蓋公章,個人反映情況需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及聯系電話、地址、郵政編碼。
監督電話:024-62788397
郵寄地址:沈陽市渾南區雙園路30號
郵政編碼:110161
附 件:重污染天氣應對任務驗收銷號意見
撫順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重污染天氣應對任務驗收銷號意見
按照《遼寧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辦法(試行)》,2022年11月18日,驗收組對照《遼寧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及《中央生態環境保護整改任務驗收參考標準》,采取聽取匯報、核查資料等方式,對第56項整改任務完成情況進行了驗收。
一、整改任務
重污染天氣應對不力。2021年1月23- 27日,遼寧省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過程,除丹東外,13個城市均出現重度污染時段。監測數據顯示,在重污染時段,全省有99家企業顆粒物排放濃度超標。
二、整改目標
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三、完成情況
(一)撫順市已完成應急減排清單(工業源清單、揚塵源清單、移動源清單)完善工作,提升了涉氣企業覆蓋率。印發了《撫順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撫政辦〔2020〕46號),明確各類污染源的應急減排措施。
(二)撫順市生態環境局聘請第三方機構,對31家重點企業應急預案進行了再審核,對每一家重點企業均細化了減排措施。
(三)制定了《撫順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手冊》,明確了各部門的相應工作細則,細化了各相應部門的職責分工,規范了響應流程,提升了重污染天氣應對能力和水平。
(四)強力打擊大氣環境違法行為,2021年11月4日,撫順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三級響應,市生態環境局對31 家在線監測聯網廢氣重點監控企業進行全面現場檢查核查,督促企業按照應急響應措施要求落實減排措施。
通過實施上述措施,2021 年撫順市環境空氣質量同比大幅改善,優良天數比例為 86.3%,同比增加 9.5 個百分點,優良天數為 315 天,同比增加 34 天。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 7 天,未出現嚴重污染天氣,管控效果良好。
四、驗收結論
已完成整改,同意履行銷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