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撫順礦業干餾渣排渣場建設任務已完成整改,省國資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出具了驗收銷號意見,現予公示(見附件)。
自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任何單位、個人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與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并提供有關材料。單位反映情況需加蓋公章,個人反映情況需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及聯系電話、地址、郵政編碼。
監督電話:024-62788397
郵寄地址:沈陽市渾南區雙園路30號
郵政編碼:110161
附 件:撫順礦業干餾渣排渣場建設任務驗收銷號意見
撫順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撫順礦業干餾渣排渣場建設任務
驗收銷號意見
按照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要求,省國資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建驗收組,依據《遼寧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和《遼寧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辦法(試行)》,于2023年8月8日對《遼寧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第107項整改任務完成情況進行了現場驗收,現提出如下意見。
督察指出的問題
撫順礦業集團頁巖煉油勝利實驗廠未建設排渣場,干餾渣在未進行鑒別的情況下直接排入矸石山,累計排放量已達700余萬噸。
責任單位采取的工作舉措
(一)2021年8月10日前,建成臨時排渣場,新產生的干餾渣排至臨時排渣場。
(二)2021年9月底前,完成干餾渣鑒定及堆存700萬噸干餾渣場地的環境影響評估。根據評估結論科學制定整改方案,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2022年年底前,完成排渣場建設并投入使用。
(四)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監管,深入開展工業固體廢物排查整治,依法查處違法排放行為。
整改任務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一)臨時排渣場嚴格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Ⅱ類場標準建設,于2021年8月10日建成并投入運行。該項目位于撫順礦業集團東舍場內,總占地面積約為44.83萬m2,設計有效庫容175.93萬m3,香山紅葉建設有限公司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撫礦集團中煤六公司承建,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壩體工程、排渣區防滲系統、滲濾液導排系統、滲濾液收集池等工程,施工全過程聘請唐山市金中方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監督管理。
(二)2021年9月底前,企業委托遼寧省環境規劃院有限公司對700萬噸干餾渣場開展干餾渣鑒定工作和環境影響評估。遼寧萬世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干餾渣進行鑒定,給出結論為:700萬噸干餾渣場堆存固體廢物和干餾渣經鑒別屬于Ⅰ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同時,沈陽澤爾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對干餾渣場周邊土壤環境、地下水環境、地表水環境及環境空氣進行監測評估,給出結論為:表明干餾渣場未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影響,建議對干餾渣場封場并進行生態修復。
根據評估結論,撫礦集團林業處于2021年12月完成700萬噸干餾渣堆場封場設計和綠化方案。撫礦集團頁巖煉油廠于2022年7月完成堆場封場和綠化工作,種植火炬和刺槐6.1萬株,2023年4月再補種樹苗4.4萬株。截至2023年5月,700萬噸干餾渣場整改措施完成。
(三)新建排渣場于2022年12月31日投入運行。2022 年6月30日《撫順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頁巖煉油勝利實驗廠排渣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取得了撫順市生態環境局的批復,批復文號:撫環審[2022]36 號。該項目由香山紅葉建設有限公司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撫礦集團中煤六公司承建。2022年7月開工,10月30日竣工,11月29日,撫順礦業集團頁巖煉油勝利實驗廠以視頻會議形式組織召開了“撫順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頁巖煉油勝利實驗廠排渣場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通過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經過網上公示后,于12月30日完成項目驗收全部工作,并正式投入運行。在此期間,沈陽澤爾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竣工進行環境保護驗收,唐山市金中方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進行施工全過程監督管理。
該項目位于撫順礦業集團東舍場內,總占地面積約為26.79萬m2,設計有效庫容472.24萬m3,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壩體工程、排渣區防滲系統、滲濾液導排系統、滲濾液收集池。
(四)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監管,深入開展工業固體廢物排查整治,依法查處違法排放行為。2021年,撫順市開展了全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專項排查整治行動;2022年,印發了《關于加強全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2023年,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的通知》《撫順市2023年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環境執法專項行動方案》等文件,向產廢單位轉發了《致全省工業固體廢棄產生企業的公開信》,進一步提升全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同時,撫順市加大對工業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打擊力度,2021年到現在全市查處工業固體廢物環境違法案件16件,在打擊工業固體廢物環境違法方面形成一定程度上的震懾。
整改任務整改目標完成情況
整改目標:完成干餾渣鑒別和排渣場建設。
完成情況:按照整改任務和四項整改措施工作要求,按時完成了干餾渣鑒別和排渣場建設的整改目標。
存在的問題及下步工作要求
(一)存在問題:無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按照《遼寧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辦法(試行)》及《關于做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檔案組卷工作的通知》(遼環督改辦發[2022] 1117 號)等文件要求進行公開公示、建立銷號檔案。銷號檔案要能夠準確反映整改、驗收工作全過程,包括公開公示及有關情況說明、驗收銷號意見及有關情況說明,任務銷號表和整改任務完成佐證材料。
2.針對中央督查所檢查的整改項目要做好舉一反三,要加強企業VOCs治理等工作,及時開展自查和問題整改。排渣場要做好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對排渣場的復綠、揚塵、導流渠等重點環節做好監督管理,排渣場周邊料堆要按照相關技術要求進行規劃,嚴禁其他廢物隨意進場排棄。
3.制定排渣場長期發展運營規劃,有針對性列出已完成排渣場未來發展計劃,做好與二期渣場投入使用的銜接工作,二期排渣場建設要合理規劃、設計,增加使用年限。對已經完成復綠的排渣場要做好日常補種,維護工作,要保證成活率。
4.關注臨時排渣場與二期排渣場建設工作,如出現重疊或相鄰部分,針對該部分要做好基礎層數據采集測算和論述工作,避免造成對原有土工膜或土工布的損害,在排渣場運營管理期對周邊地下水、滲濾液等要制定監測方案,定期進行監測。
5.監管部門要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開展日常監督檢查。要監督企業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指導企業查找隱患問題,完善內部管控措施,依法依規查處違法排放行為。
驗收結論
已完成整改,通過驗收,同意履行銷號程序。